最高法履三年之约 “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如期实现

2019-03-13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程盟超 王亦君

  从起价2000万元的和田玉摆件,到以6000多万元成交的苏州绣园,从房产、汽车,到字画、家具,如今,人们在淘宝上搜索“司法拍卖”,能看到的司法拍品越来越丰富。这正是全国法院系统3年来“基本解决执行难”行动的一个缩影。

  2016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承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今天,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周强代表全国法院系统交出这份万众瞩目的答卷:3年来,人民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043.5万件,执结1936.1万件,执行到位金额4.4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8.5%、105.1%和71.2%,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基本形成中国特色执行制度、机制和模式,促进了法治建设和社会诚信建设,“‘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阶段性目标如期实现”。

  失信惩戒 综合治理显成效

  1988年,“执行难”第一次出现在最高法工作报告中。之后,人民法院陆续采取举措,但问题始终难解。周强曾总结“执行难”中“四大难”:查人找物难,财产变现难,排除非法干预难,清理历史欠账难。

  “几十年没能解决的问题,两三年内真能解决吗?”全国政协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戴红兵并不避讳曾经的紧张。

  今天下午,最高法审委会专职委员刘贵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记者会上提到,构建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格局,是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重要因素。“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周强说。

  2016年以来,最高法与国家发改委等60家单位签署文件,采取11类37大项150项惩戒措施。失信被执行人担任公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出行、购房、投资、招投标等均会受到限制。

  刘贵祥表示,联合信用惩戒仍有短板,需要继续推进。“除了坐飞机、坐高铁,还有很多联合信用惩戒部门没有进行网络化对接,以至实施效果不是很理想。”他说,失信惩戒的最终导向应是“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全国人大代表、南昌友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冯帆去年两会期间提交了《关于建立社会化协同执行机制,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建议》。她的出发点是,“很多执行案件标的小,很多被执行人来自农村。这些人不在银行存钱,不坐飞机,不坐高铁,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对他不起作用,缺乏工作抓手”。

  她建议,在法院充分履行职责后,倘若未发现易于执行的财产,应将被执行人涉案信息向有关部门推送。“一要根据被执行人居住地推送;二是基层综治网格员协助执行;三向民政部门推送‘执行不能’案件困难申请人信息,予以适当救助。”

  2018年6月,冯帆的这件建议被列为重点督办建议,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办理。最高院为此成立了办理工作领导小组。

  “这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冯帆说。

  用好网络 新方法破解老问题

  如今,“老赖”们有了更多新压力。在江西瑞金,失信人会被电信公司定制彩铃,辽宁沈阳则将失信人名单公布至抖音等网络社交平台。

  江西省的失信人还会登上名叫“法媒银”的平台。这家平台由江西省高院和江西日报社等媒体合作,加大了对“老赖”们的曝光力度。

  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高院院长夏道虎介绍,2016年~2018年年底,江苏全省法院就执行问题组织了200多场直播。

  用好网络,是3年攻坚“执行难”用到的新方法。周强在今天上午的报告中指出,执行模式发生了深刻变革。建成的网络查控系统,与公安部等16家单位和39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覆盖16类25项信息;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率、溢价率成倍增长,为当事人节约佣金205亿元。

  数据显示,最高法目前已为6000多万件案件提供查询冻结服务,共冻结资金4136亿元;查询不动产信息984万条,查询到车辆5142万辆、证券1421亿股。截至2018年10月,全面实行网拍的法院达到3260个,法院覆盖率为92.5%。从2017年3月至次年9月,全国法院网络拍卖74.7万余次,成交22.1万余件,成交额5030亿元,标的物成交率73%,溢价率66%。

  “江苏所有法院全部入驻淘宝网‘开网店’。”夏道虎表示,执行工作下一步趋势,是与互联网更加深度融合。以无锡市中院研发的“智慧执行”系统为例,该系统可以自动学习人工操作过程,使执行事务性工作全流程自动化,目前已运用到执行立案等多个环节,实现错峰办公、一键使用,使一线办案人员可集中精力于研判案情等核心工作。

  力争年底提交强制执行法

  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湖北团张凤英代表、山东团王士岭代表、江西团冯帆代表等提出的涉及“基本解决执行难”的6件建议确定为重点督办建议,交由最高法牵头办理。一年过去了,代表们的建议变成了实打实的政策。

  王士岭等代表在建议中提出,推广山东省蒙阴县人民法院的第三方监督评价机制。如今,最高法已在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中进行了推广。

  “非常欣慰。”王士岭代表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四个基本目标”原本相对抽象,为此,最高法邀请第三方评估机构提出200多项具体指标,进一步细化为:近3年执行案件的整体执结率不低于80%;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不低于90%等5项具体指标。

  此外,最高法还委托中国社科院牵头的第三方评估机构通过数据采集、案卷评查开展评估,确保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进行客观评价。

  在今天上午的大会上,周强向代表委员们介绍工作成果时提及,“全力解决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问题,积极稳妥推进执行改革”。过去几年,最高法制定了财产保全、财产调查、执行担保等37件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完善执行工作规范。

  “执行难是世界性的问题。”最高法研究室主任姜启波以执行变现举例,“新鲜的海鲜产品,变现拍卖必须很快;遇到直升机、金融牌照这类资产,单是评估就要很久”。

  另一方面,相当一部分案件被执行人完全丧失履行能力、经核查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客观上不具备执行条件。近年来,这类“执行不能”案件在执行程序中的占比,不少省份都愈4成。

  在戴红兵委员眼中,关注“执行不能”案件也显示了我国法院系统尽最大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这类案件并未被置之不理,而被纳入“终本案件库”,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一旦发现有财产必须及时恢复执行。

  “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得到了解决。”在今天上午的报告中,周强指出,人民法院开展集中清理执行案款活动,发放案款960亿元;对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和涉民生保障案件,依法加大执行力度,每年元旦春节前后集中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行动,累计发放涉民生案款179亿元,“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回应人民关切的努力还将一直进行下去。去年,张凤英代表就其建议中提到“拒执追罪难启动”的问题,建议完善执行法律体系,从法律层面完备强制执行措施。今天下午,刘贵祥回答记者提问时称,强制执行法已经被列入立法计划,争取今年年底向全国人大提交。

  本报北京3月12日电

【责任编辑:黄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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