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小学公开承诺拒绝有偿补课

2018-11-30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黄欢 李润文

  中青在线南京11月30日电(黄欢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李润文) 今天下午,南京市拉萨路小学举行“弘扬师德师风,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活动,全校教师向社会郑重承诺,拒绝有偿补课,争做“四有”好老师。

  近日,江苏省教育厅出台文件,决定在全省中小学开展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活动。活动要求全省中小学教师,在11月30日前,均要签署省教育厅统一制定的《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教师本人留存、一份学校存档备查。教师签署承诺书后,要自查自纠,杜绝一切有偿补课活动。

  文件规定,从12月1日起,对仍然明知故犯、不收手不制止、顶风违纪违法的人员,一经发现,一律先停职,待调查处理。对情况查实的,将根据相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直至取消其教师资格甚至辞退(聘)开除,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

  今年以来,江苏各地各校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并对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和有偿补课进行了严肃查处。

  11月28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了对有偿补课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查处情况的通报。全省13个设区市均有教师被通报,因有偿补课被通报处理的占绝大多数。

  如南京市溧水区教育局对白马中学3名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进行处理,给予记过处分。同时明确,3人本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奖励性绩效工资减半发放,扣除绩效工资增量,撤销近2年内获得的荣誉称号,并在区内通报批评;徐州市睢宁县教育局对睢宁县实验小学某教师有偿补课进行处理,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取消2018年度评优评先、扣发当年绩效工资、按程序安排至其他学校工作。

  江苏省教育厅要求,今年12月和明年1月间,全省各设区市教育局在各县(市、区)和直属学校上报的基础上,将有偿补课的情况(含发现的、在处理的、已处理的案例统计数)于每周一上午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不定期通报各地进展情况。

  今后,全省各地应建立拒绝有偿补课的长效机制,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工作,确保公开承诺不漏一校、不掉一人。教师调动评先、晋职晋级都要提供没有从事有偿补课的证明,各地各校要畅通投诉渠道,公开举报电话、信箱,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编辑:齐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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