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面积减少! 中央环保督察:内蒙古仍存在重发展、轻保护观念

2018-10-17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张敏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张敏

    因对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发现的一些重要问题没有整改到位,甚至有的地区和部门存在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的问题,在今天召开的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督察反馈会上,内蒙古被指处理发展与保护关系时态度仍不够坚决。

    矿山占用草原,7盟市草原面积减少

    今年6月,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内蒙古自治区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时发现,内蒙古草原生态系统仍然脆弱,2016年全区草原资源资产分布调查报告显示,锡林郭勒、鄂尔多斯、呼伦贝尔等7个盟市草原面积表现为减少趋势;矿山开采破坏草原严重,上述盟市均存在矿山分期治理验收工作不严不实、敷衍整改等情况。

    在锡林郭勒苏尼特碱业有限责任公司矿区内,大量碱土无序堆放,未按照要求进行覆土种草。刮风时碱土扬尘影响周边草原生长。据调查,该企业碱矿违规侵占破坏草原面积11667亩,在仅完成矿山地质环境分期治理部分工程的情况下,却分别于2014年7月和2016年4月通过了盟国土资源局组织的验收。

    在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喇嘛罕山银铅锌矿,地面堆放大量碎石,未进行覆土,植被未恢复。大量堆土场未种草复绿,大量开采区用于采石加工,地表破坏严重。这一明显没有完成生态恢复治理的项目却于2017年5月25日通过由赤峰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的竣工验收。

    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国土资源局也存在竣工验收把关不严,新增矿山治理面积数据不实的问题。督察人员现场核实认定,当地国土资源局上报的鄂温克旗红宝石建筑材料厂新增78032平方米矿山治理面积的数据严重不实。同时督察人员发现,伊敏牧场砖厂新增27900平方米矿山治理面积的数据明显失实。

    但自治区国土资源部门对矿山破坏草原问题既没有严格执行草原预审制度,也未有效组织生态恢复,违规审批侵占草原用地246件,涉及草原面积4.51万亩。国电投资集团霍林河露天煤矿2013年以来陆续侵占破坏大面积草原,基本没有开展治理恢复工作,但当地国土资源部门6年来没有进行过任何处罚。

    督察还发现,旅游无序开发侵占草原。目前,自治区共有71家占用草原的A级以上旅游景区,其中57家未办理征占用草原手续,涉及草原24.7万亩。呼伦贝尔市18个景区占用草原,仅有3个办理草原使用手续。

    自治区农牧业部门对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等草原生态保护政策执行不力,过度放牧的现象未得到有效遏制,通辽、赤峰、鄂尔多斯和巴彦淖尔等盟市部分区域超载问题较为突出。2016年以来,满洲里市和扎赉诺尔区甚至未按要求发放草原生态补奖资金,导致部分草原过度放牧现象严重。

    而自治区农牧业厅却对违规征占用草原问题底数不清,自治区先后两次下文要求各盟市对违法征占用草原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但由于抽查核实不够,导致瞒报漏报问题突出、数据严重失实、整改进展迟缓。

     同时,重点湖泊未得到有效保护。督察指出,呼伦湖、乌梁素海、岱海在治理和保护中也存在问题。呼伦贝尔市党委、政府在组织实施呼伦湖综合治理规划时随意调整,调整变更率达到90%。巴彦淖尔市党委、政府对乌梁素海治理保护力度不够,纳入综合治理规划的96个项目,只实施37项,且仅有19项完成;要求2016年底完成的31个项目,仅8项完成。乌兰察布市党委、政府对岱海生态环境保护决心不坚定,好干的干着、不好干的拖着;项目之间统筹协调不力,直接影响了治理效果,涉及恢复岱海水质的4个项目,仅1项按时完成。

    督察组还直指当地政府部门存在的问题。督察组认为,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作为“一湖两海”整改牵头单位,不仅统筹推进和协调各有关部门不够,在治理规划编制审核上敷衍应对;而且在工程项目管理上流于形式,得过且过。

    重发展、轻保护的观念尚未得到根本扭转

    “有些地区和部门思想认识仍不到位,部分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仍有差距,重发展、轻保护的观念尚未得到根本扭转。”在督察反馈报告中,督察组直言不讳,自治区发改委、水利厅、农牧业厅、呼和浩特市委等多个政府部门被点名。

    自治区水利厅作为地下水压采工作牵头部门,对盟市整改方案审核不严,对超采行为查处不力,对企业违规取用地下水问题不敢动真碰硬。呼和浩特市党委、政府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抓的不紧、工作不力,遇到困难就停下,2017年,全市空气质量指数继续不降反升,优良天数同比减少28天。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在“回头看”进驻前才突击制订自然保护区矿业权退出补偿指导意见和自然保护区退出工矿企业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存在敷衍整改问题。呼和浩特和林格尔县政府2016年就对凯帝森木器加工厂实施查封,但该企业一直违规生产,直至“回头看”进驻前一周,才又被贴上“封条”。

     乌兰察布市因未有效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整改敷衍了事等原因,造成工业废渣随意倾倒,被督察组点名。

    督察发现,兴和县兴旺角工业园区原有的两个工业废渣场已到期,但2017年8月才开始筹划建设长胜坝村渣场,督察组认为,该渣场建设属于“拍脑袋”决策,未经科学论证,而是直接由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开会确定。该渣场未取得环保审批手续,未采取有效的防渗措施,未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填埋工业废渣约8万吨,被媒体曝光,但兴和县却直接覆土封场。此后,该园区一直未建成正规工业固废渣场,导致工业废渣无处置去向,带来一系列环境风险隐患。

    督察要求,自治区党委、政府要切实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切实抓好呼伦湖、乌梁素海、岱海等重点湖泊综合治理;加大草原生态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占破坏草原行为;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遏制地下水超采。

中青在线北京10月17日电

 

【编辑:齐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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