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出台两个“指导意见” 规范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和学区制管理

2018-10-11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樊未晨

    中青在线北京10月11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樊未晨)今天,北京市出台了两个“指导意见”《关于推进中小学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推进中小学学区制管理的指导意见》(分别简称“集团指导意见”“学区指导意见”)。北京市教委相关负责人指出,随着这两个“指导意见”的出台,标志着北京市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和学区制管理进入规范发展阶段。

    不少专家表示,两个“指导意见”的出台体现出了北京教育改革的几大创新。

     首先,北京教育将打通教育资源的微循环。

    依据两个指导意见,未来集团和学区要纳入北京市中小学市、区两级布局规划,形成更加精细的中小学纵横布局规划,从而实现基础教育全域性优质均衡布局。

    同时,学区制将统筹学区内各类教育资源和社会资源参与学校治理,服务学校发展,打通教育资源微循环,优化教育资源效益。集团化将建立集团学校共治和自治的组织运行机制,促进集团内学校共同发展。

    “学校想组织一场500名师生家长参加的学生成人仪式,没有理想的场地怎么办?”几年前,对于中关村中学知春分校来说这绝对是个棘手的问题,鉴于学校自身的条件,学校很难组织这么大规模的集体活动。自2015年起,海淀区启动了新一轮学区制改革,中关村学区发挥“学区委员会”与“学区管理中心”的作用,以互联网+为依托,搭建涵盖379个优质教育资源的“中关村学区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平台上汇聚了学区委员会各单位的优质资源,最终,中关村中学知春分校的学生成人仪式在中科院物理所的礼堂成功召开。

    “多元共治成为中小学治理的常态模式。”首都师范大学副校长、北京市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学区制管理理论与政策研究项目组组长杨志成说。

      其次,教育资源共享有了政策保障,提升了教育资源效能。

    根据指导意见无论是学区还是集团都要建立负有管理职责的组织机构,并建立相应的组织运行制度,确保学区和集团运行规范、有据可依。

    有了政策的保障,使得资源共建共享具有了长效、可持续发展的可能,学区和集团都建立了教育资源共建共享的机制,形成了学区内、集团内教育硬件资源、人力资源、教研和课程资源的共建共享机制。

    比如北京小学教育集团,北京小学一直有家访制度,集团首先把这种优秀的文化传播到集团内各分校中。集团内所有新教师都要到本校进行培训,具体指导家访的方式、方法和要求。学校还专门设计了入学手册,家访时送给家长,便于家长指导学生尽快熟悉学校,熟悉小学生活,了解学校文化、理念。

    除了优良的文化,教学经验的传递对于集团内的各分校来说更是受益匪浅,北京小学天宁寺分校转化了本校的四季课程与实与活的教学思想。激发了天分学生的参与积极性和探究热情,孩子们走进博物馆,走进大自然,丰富知识,开阔视野。学校办学质量也逐渐赢得了周边老百姓较为广泛的认可和良好口碑,尤其是学生数量与日俱增,学校办学规模已经从进入集团前的16个教学班近450人,发展到了目前40个班近1600人。

    另外,北京市还在探索同一学区内集团学校学生联合培养和贯通培养机制,扩大集团优质教育资源受益面。教育资源的共享最终“提升了教育资源效能。”杨志成说。

     第三,激活了教师的流动机制,促进了教学研究与教师专业发展。

    “学区和集团内都要建立教师教学研究、课程与教学、教师专业发展平台等内涵发展的联通机制,促进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快速提升。”杨志成说。

    比如,在北京市东城区的171中学教育集团,就形成了“小成功靠个人,大成功靠团队”,“大气成就大器”,“合作谋求共赢多赢”的理念以及为全体教师树旗子、为新教师架“梯子”、为中青年教师铺“路子”、为骨干教师搭“台子”、为老教师洗“脑子”通俗易懂却又饱含哲理的工作经验,为集团的发展注入了活力与生机。

    北京市教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集团化办学鼓励建立教师跨校流动机制,北京市正在探索集团内统一教师评审机制,向跨校兼课教师倾斜。

    最后,本次政策出台也是加强政策保障机制的改革创新。两个指导意见都提出要加大对集团化办学和学区制管理的政策支持力度,在人力资源编制、财力支持等方面探索机制,加大支持力度。

【编辑:张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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