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降费需要删繁就简

2018-09-26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周俊生

  降费项目不必以各种套餐的名目出现,不管消费者是否申请,都应该把让利主动给予消费者,让所有消费者真切地享受到市场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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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国务院第八督察组从数千名网民中邀请10名代表与三大电信运营商进行面对面交流,让三大运营商直接听取来自市场的消费者意见。网友代表在这次交流活动中,向三大运营商提出了包括胡乱扣费、杀熟、新老用户不同权、部分用户宽带提速感觉不明显、部分消费者资费不降反升等问题。

  其中,有网民代表指出,运营商下架“地板价”套餐,让老人、贫困地区消费者不得不多交钱。据河南焦作的刘先生反映,当地移动最低月租费从8元提高到了18元,自己即便不用流量,也得掏这笔费用。

  网友代表提出的这些问题,很多手机用户都有体会。三大运营商推出的收费套餐之繁多,让消费者眼花缭乱。中国移动已经表示,今年年内要实现月度流量平均单价降至每兆1分钱以内,另外两家运营商也有类似举措。但是,这些降费措施大多需要消费者向运营商提出申请才能享受,而消费者向运营商提出申请时,大多需要同时接受运营商提出的附加条件,这被运营商称为“套餐”。比如,目前中移动的4G飞享系列最低价位有8元/月的套餐,消费者如果需要,要向运营商提出申请后才能办理。如果消费者不知道,自然就享受不到这项服务了。

  近年来,我国的电信市场发展很快,三大运营商虽然都是央企,但它们之间也有市场竞争,因此也有粘住消费者的需求,降费则是一种最为有效的手段。但是,以套餐的名义来降费,给降费设置了前置条件,使降费措施不能普及化,对于一些不知晓或者“懒惰”的消费者来说当然不利。当然,运营商这样做,也是有自己的“小九九”的,这就是通过套餐所设置的前置条件来增加产品黏性,留住消费者。然而,这种前置条件的存在,实际上限制了消费者的消费自由,尤其是一些设计得很复杂的前置条件,足以使一些老人和文化程度不高的消费者望而生畏。

  在市场经济中,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在运用降价等市场手段时,可以附设一些不侵犯消费合法利益的附加条件,但国有企业应该更多地把消费者利益放在首位,而不是为了保住自己的市场利益,跟消费者玩各种让人晕头转向的“花样经”。与其搞出名目繁多的“花样经”来吸引消费者,不如直接主动降低各种收费。降费项目不必以各种套餐的名目出现,不管消费者是否申请,都应该把让利主动给予消费者,让所有消费者真切地享受到市场福利。

  运营商应该主动作为,以“删繁就简”的积极态度,向社会输送降费诚意。在国务院督察组主持的网友代表与三大运营商的交流会上,中国移动已经表示,在业务宣传推广上将进一步简化规则,明明白白宣传,让消费者放心消费。这是一个好的开端,希望运营商能够言出必行,坚决砍去在降费通道上设置的各种前置“关卡”,真正让利于消费者。

【责任编辑:贾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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