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是一项集体事业

2018-09-20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朱敏

    朱敏

    教育是培养人的活动。人之生命,有长短、有宽窄、有深浅。终身教育时代的教育,必定不只是一段路程,只在一个领域、一个系统,只需要一位教师,一种资源、一份力量。正如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所提倡“教育应该是一项集体事业”,又如非洲谚语所言“教育孩子是全村人的事”。第34个教师节之际,全国教育大会在北京高规格召开,习近平总书明确指出,办好教育事业,家庭、学校、政府、社会都有责任,全社会要担负起青少年成长成才的责任。

    如此重担,离不开社会各方的精诚合作。合作需要基础:一是方向,二是原则。明确教育工作的基本方向,社会各方才有参与动力,规划有指向;明了行事原则,有规矩才能成就方圆。合作需要分工,它要让社会各方充分发挥一己之长,让其各显神通,合力众推教育发展。基础不言而喻,“一个根本任务”“九个坚持”“一个根本目标”是框架。分工重在合理配置,各司其职,方能众人拾柴火焰高。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教育、妇联等部门要统筹协调社会资源支持服务家庭教育。“子不教,父之过”,修己身、齐自家,理应成为每一代父母的常修功课,家风家训方可生长、沉淀、传承。

    学校是孩子们学习、活动的主阵地,也是孩子接触、了解社会的第一综合站。德智体美劳,学成文武艺,方能有底气有机会稳步前行、保家卫国、奉献社会。为此“全党全社会要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努力提高教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让广大教师享有应有的社会声望,在教书育人岗位上为党和人民事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师者,传道受业解惑;师严道尊,民而敬学。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为学校办学安全托底,解决学校后顾之忧,维护老师和学校应有的尊严,保护学生生命安全”。社会主义大国,兴办以人民为中心的教育事业,必然要“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把教育放进各级政府的工作议程,列入民生计划,既能在全局上协调各级各类教育的平衡发展,也要在具体的入学、发展、教学等实质层面保障公平。

    学校亦在窗外。五彩斑斓的社会中,同样蕴藏着无数的教育场所和学习契机。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艺术馆等各类公共机构散发着深沉而又不失动感的文化气息,孩子们可以在这里徜徉,来一场沉浸式的学习。全国城镇社区、乡村邻里星罗棋布,各类新现象、新问题期盼学子们近身实践,从身边做起,我爱我家,服务学习,也可实践出真知,奉献你我他。大中小型企业与社会组织百舸争流、生机勃勃,职场,也是知识与信息生产、流通、交换、存储的要地,学子们亦可以在这里感受当下知识经济的跃动与信息社会的连通。21世纪是学习的世纪,学习型社会中,时时可学、处处可学。

    家庭、学校、政府、社会都是教育事业发展不可或缺的推动力量。将教育视为一项集体事业,需要我们贯彻落实立德树人之根本目标,聚社会各方之力,成就每一位未来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作者系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师)

【编辑:贾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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