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言值】“养别人的孩子也是养”?这种不负责任的“金句”太伤人!

2018-07-12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杨鑫宇

    26年前,一场突如其来的变故,降临到了初为人母的朱晓娟身上。当时,朱晓娟的独生子盼盼年仅一岁,就被家中聘请的保姆何小平“偷”离了母亲的身边。然而,用朱晓娟自己的话说,似乎是命运蓄意要捉弄她,这起事件,竟然仅仅是她此后离奇经历的开端。

    被偷走孩子,朱晓娟自然是不幸的,然而,过了4年,“幸运”似乎又降临到了这个家庭,在河南省兰考县警方的一次解救拐卖儿童行动中,朱晓娟夫妇竟然发现了一个和自家盼盼十分相似的孩子。在之后的亲子鉴定之中,这名孩子被认定与朱晓娟夫妇“存在生物学亲子关系”,换句话说,孩子找到了。

    此后,朱晓娟一家的生活似乎恢复了正常,“盼盼”也顺利长大成人,大学毕业后在外地找到了工作。然而,就在当年孩子被偷事件发生的26年后,令朱晓娟夫妇万万没想到的一件事发生了——当年偷走孩子的保姆何小平,竟然突然现身,声称要将自己偷走的孩子还给朱晓娟,同时还带着一个已经取名叫刘金心的年轻男孩。

    这一幕彻底弄懵了朱晓娟,但事实是残酷的——经再度鉴定,这个被何小平一家抚养长大的“刘金心”,确实就是当年被偷走的“盼盼”,而当年被从河南找回,被朱晓娟夫妇当做亲生儿子养了20多年的孩子,则根本与他们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对朱晓娟夫妇而言,如此跌宕起伏、曲折离奇的经历,无疑是惨痛的。外人很难想象,朱晓娟夫妇以及两名无辜的孩子,心中有多少百转千回的痛苦。然而,当朱晓娟带着悲愤的情绪,找到当年做出错误亲子鉴定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问责的时候,却被一句令人无话可说的“金句”怼了回来,当时,在场的法院工作人员竟然告诉朱晓娟:“养别人的孩子也是养,养自己的孩子也是养,现在养了二十多年的孩子,一样可以养老送终。”

    如此一出令人唏嘘的人伦悲剧,在河南省高院工作人员的轻描淡写之下,竟然成了“养别人的孩子也是养”,让这起事件充满了荒诞的苦涩。这句话激怒的,不仅激怒了朱晓娟,也让关注事件的公众不满。朱晓娟的愤怒,来自于法院工作人员对其经历严重缺乏同理心的表达,而公众的愤怒,针对的则是法院工作人员面对问责群众时那种轻慢与搪塞的态度。

    从常理来看,法院工作人员说出这句话的出发点并不坏,其用意似乎是“宽慰”遭遇了不幸的朱晓娟。然而,且不论这样的“宽慰”是否合适,作为22年前鉴定失误责任方的法院工作人员,有什么资格让前来讨要说法、追究责任的群众“放宽心”呢?

    此时此刻,法院最该做的不是“宽慰”朱晓娟,而是承担起在这起事件中应负的责任,这是个公权力机构,在面对前来问责的群众时应有的姿态。

    的确,诚如一位河南省高院的工作人员所言,“鉴定结果出错是谁都不愿意看到的过失,不是任何人故意的结果”。22年前的鉴定失误,很可能是不可抗力导致的结果,就算鉴定人有责任,那也只是他一个人的错误。但就法理而言,当时的鉴定行为,是鉴定人作为法院下属法医的职务行为,出具的鉴定报告上,盖的是河南省高院的公章,因而,河南省高院无法“置身事外”。

    其实,我们并非不能理解,面对带着一腔怒气而来的朱晓娟,法院的工作人员也会感到委屈。毕竟,当年犯下错误的人不是他们,今天让他们直接承受受害者的怒火,似乎显得有点不公平。但是,作为国家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面对群众时,代表的不是自己个人,而是他们背后的法院。他们的言行,不只是“一己之言”,而代表着法律的公平和尊严。

    如今,这样一句荒诞的“金句”,让这起事件变得人尽皆知,恐怕是说出这句话的法院工作人员始料未及的。但这起事件正好可以成为一个教训,告诫所有后来者,对群众的合理诉求一定要摆正态度,否则损害的将会是自己背后单位的公信力。

 

【编辑:李伊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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