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言值:2米高的意见箱,为的是防“熊孩子”?

2018-05-17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黄帅

    日前,有海口市民向《海南特区报》记者反映,称海口国公馆楼下安装的意见箱太高,投递口距离地面约2米。经记者实地测量,安装在意见箱上方的明细账单公开箱投递口距离地面约2.3米。

    据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箱子安装在高处主要是防止小朋友破坏”。这个说法并不能让网友信服,有网友吐槽“现在的小孩子长势喜人”“2米高的小孩子,可怕......”,还有网友干脆表示“放哪里都是摆设”。本来便民的事情变成这样,“理由”还如此不着调,难怪遭人吐槽呢!

    其实,类似的事情早有发生。2017年4月,有媒体曝光,在云南省昭通市彝良县文体广电旅游局门口,悬挂着距离地面2米的意见箱。此事经舆论场上热议后,相关部门也作出了整改,把意见箱移到了合理的位置。2016年12月,有网友称,安装在陕西省紫阳县高滩镇政府便民服务中心左侧的“群众意见举报信箱”,疑似在摄像头的监控范围内。此事也是经过网络曝光,得以顺利整改。

    把意见箱放在不合适的位置,显然无法满足群众如实反映意见的需要。意见箱是政府部门和群众之间有效沟通的渠道,用各种理由降低意见箱的实际功能,只会伤了老百姓的心,也会挫伤有关部门的公信力。此前热播的电视剧《人民的名义》里,就有“达康书记处理丁义珍式窗口”的经典桥段,并引起不少人的共鸣——可见,群众对这些问题是看在眼里、不满在心里。

    可为啥有些政府部门宁可冒着被曝光、批评的“风险”,也不愿意处理好意见箱这样的小事?不可否认,尽管现在力倡建设服务型政府,公职人员必须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但仍有一些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种权力傲慢的意识,表现在细节里,可能就是“高高的意见箱”。

    有关部门不能坐等影响自身形象的事件发生后,才开始进行“危机公关”。如今,群众的维权意识和社会对公权力的监督能力,比之前有了很大提高,政府公职人员想以某些“理由”来搪塞老百姓,只能伤害和影响自身的形象。对此,相关部门理应有清醒而现实的认识。须知,政府公信力的建设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长期秉持“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的态度。

    撰文/黄帅 编辑/苍南

【责任编辑:李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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