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言值】退票费是原价3倍!这样的机票你还能退吗?

2018-05-02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王钟的

    近日,有媒体报道,有原价960元的机票,起飞前24小时前退票费为3000元,起飞前24小时后退票费3800元,退票费用达到了机票价格的3倍以上。江苏省消保委表示,将约谈相关航空公司,要求他们前来说明情况,进行深度调查。

    表面上能退票,实际上没人退票,这是退票费高于原票价的必然结果。航空企业如此荒唐的退改政策,实在让人哭笑不得,而这仅仅是机票退改“天坑”的冰山一角。

    2004年,当时的民航总局修订《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以后,取消了统一的退改签费用规则。至此以后,机票退改签费用由航空公司自主决定。这是促进民用航空业竞争的积极变化,航空公司得以综合风险制定符合自身实际需求的机票销售策略。也大概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坐飞机从高消费逐步转变为平民消费,市场上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折扣机票。

    然而,随着航空市场的开放,票价退改签规则日益复杂。相比铁路、公路出行相对统一明确的退改票规则,要搞清楚各大航空公司机票退改签规则,成了一道技术题。普通乘客在购票时,较少考虑到退改签需求,一旦真的需要退改签,面对航空公司的条款却无可奈何。

    哪怕是同一趟航班,机票出售渠道不同,退改签费用也会不同。目前,机票出售渠道主要分为航空公司直销和机票代理机构代销,而机票代理机构代销又可以分为OTA网站销售、代理公司销售、旅行社包机等多种情况。所有的销售渠道都会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不同的退改签政策。

    很多乘客只知道机票有头等舱、商务舱和经济舱的区别,却很少注意,即使是一样的经济舱,也可能被航空公司分为不同的舱位,对应不同的退改签费用。在购买机票时,一般人都趋向于作出“性价比”更高的选择,殊不知,特价机票往往对应高额退改签费用,或者干脆不予以退改签。如果考虑到乘客的退改签需求,最便宜的机票未必是性价比最高的。

    不同的航空公司,对于机票销售也存在不同的策略。近年来,廉价航空在中国市场蓬勃发展,这一方面体现在大量超低价机票满足了更多人“轻松飞”的愿望;另一方面,低价机票往往也是“早鸟票”,提前大半年买下一张让人心动的国际机票,临出发时却发现无法“说走就走”,这就是廉价航空公司与乘客的“对赌”。

    市场会发挥自我调节的功能,回到过去那种一刀切的退改签政策,既无必要,也无现实可行性。然而,退改签关系到乘客出行的根本利益,保障乘客购票时的知情权,制定合理的退改签政策,是维护市场秩序的题中应有之义。

    无论是航空公司直销,还是OTA企业、旅行社等代销机票,均应当在醒目位置告知乘客退改签政策及费用,最好是在付款前强制消费者阅读相关条款。那种将不利于乘客的退改签规则放在一个隐蔽链接处的做法,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伤害。

    监管部门要对不合理的退改签规则予以纠正。比如,退票费远远高于原始票价,就是在赤裸裸地愚弄消费者。市场接受浮动的退改签费用的前提,是机票价格充分市场化,退改签费用也应当与实际机票销售价格相匹配。

    俗话说,愿赌服输。如果航空企业在销售特价机票时,尽到了告知义务,一旦因消费者原因发生退改签需求,哪怕心里再不乐意,也应当遵守购票时签订的合同条款。高价退票费甚至不允许退票本身并不是问题,关键在于销售和购买的双方对机票合同均应当知情、合意。

    构建一个繁荣而开放的航空市场,是航空从业者和广大消费者共同的心愿。而要达成这一目标,需要买卖双方遵循市场规律,既要善于维护自身利益,也要理解市场规则的大局。

【责任编辑:张曼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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