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年内将出台

2018-04-24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刘言

    中青在线北京4月24日电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见习记者 刘言)记者从国务院办公厅了解到,近日印发的《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要求制定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这意味着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将在年内出台。

    《工作要点》要求各级政府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推动市县级政府及其部门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针对地方财政透明度差异较大,尤其是债务信息公开欠佳等情况,《工作要点》提出推动市县级政府及其部门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制定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

    据了解,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正由财政部牵头制定。今年2月,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推进地方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提出了明确要求,包括及时公开本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期限、用途等信息,完善地方政府债券信息披露机制等。

    此外,《工作要点》还要求各级政府针对结合实际选取本地区本行业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突出做好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信息的公开工作。依法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工作。构建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枢纽的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共享平台体系,推动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社会救助托底保障、食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公开,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

    《工作要点》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纳入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持续加以推进;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编辑:李伊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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