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实行高校毕业生“零门槛”落户 推行“先落户后就业”

2018-04-16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王晨

    中青在线沈阳4月16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王晨)在今天辽宁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发布会上,有关部门介绍了辽宁实施的高校毕业生“凤来雁归”计划。

    根据该计划,为支持辽宁学子返乡,他乡学子来辽,在辽学子留辽,吸引储备80万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在辽就业创业。辽宁实行高校毕业生“零门槛”落户,推行“先落户后就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凭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即可办理落户手续。

    各市、县(市区)对在当地无任何形式住房,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开展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提供人才公寓,政府公共租赁住房或短期免费周转房,有条件的给予一定期限租房补贴,安家补贴,一次性购房减免款,购房公积金或购房贷款优惠政策。高校毕业生以个体,合伙经营方式创业,可享受最高10万元财政贴息创业担保贷款,在高新技术领域自主创业的享受最高20万元贷款。

【责任编辑:董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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