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住房制度改革标识“民生”新注解

2017-12-09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余志勇

  中共中央政治局12月8日召开会议,分析研究2018年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在协调推进各项工作的同时,着力抓好重点工作,力争取得明显成效。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和长效机制建设,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中青在线12月8日)

  住有所居,是全体人民共同的梦想。住房是什么?于小家,住房是家,是依靠,更是希望。于国家,住房是安居之本,是民生之要,更是社会和谐之根基。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那么,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和长效机制建设,承载着千家万户住有所居的梦想,承载着政府对百姓民生的庄严承诺。这无疑需要来自多方面共同努力,在制度建设上加快步伐,强化配套政策,打出组合拳,使城镇住房制度更趋完善。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住房体制构建是一个继续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过程,而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本身又是对关联主体利益再调整的过程。无论是保障房体制还是商品房体制的改革,都涉及住房需求者、住房建设或供给者、住房投融资企事业单位以及统筹改革的政府等核心主体利益的增减损益,如果部分关联主体的利益受损较重,势必衍生对改革的重重阻力,甚或累积为规模化的社会冲突,影响社会安定和谐。由此可见,加快住房制度改革标识“民生”新注解。

  从古到今,安居都是中国人心中的重要情结。住房是人类最基本的需求之一,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住房保障成就显著。据相关资料显示,近8000万困难群众改善了住房条件。棚户区改造大力推进,6000多万棚户区居民出棚进楼。公租房保障能力显著提升,1900多万住房困难群众住进公租房。房地产调控成效显现,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稳定。目前,一线城市和部分热点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涨幅回落,三、四线城市的房价也趋于稳定。同时,多地正在进行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有效地改善了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条件。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和长效机制建设也就正当其时。

  住有所居,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和长效机制建设,其实现形式应该多样。这也正如相关评论所述:一项政策要释放出潜在红利,还应该防止执行过程中被扭曲。让人民群众有真切的获得感,必须把公平和民生放在首位。诚然,相关政策制定需政府牵头,土地供应是关键问题,不能出现将土地挪作他用的情况;购买住房需要资质审核,公开透明的办事程序不能少,切勿把一项民生工程、改革工程异化。同时需要克服官僚主义等弊病,不能让办事者跑断腿而办不成事。如此这般,或许能把可能出现的“权利冲突”变为“利益共享”,把住房制度改革带来的“蛋糕”,尽可能的保护好分配好。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加快住房制度改革既是改善民生的利器,也是整个经济发展的稳定器。解决好民生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福祉是我国改革和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安邦固本的长远大计。而住房保障正是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内容,牵动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路漫漫其修远兮,踏上改革的征程,相信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马急蹄稳,定能带来安居乐业的美好时代。

【责任编辑:郭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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