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暴力执法的讨论竟然也能撕裂朋友圈

2017-09-02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曹 林

    松江民警暴力执法成为近日最刺痛人心的事件,据警方通报,松江警察在执法时遭到违停女车主的无理纠缠和推搡阻挠,不顾女子怀抱儿童的安全,将女子摔倒在地,导致孩子摔到地上。视频刺痛和震惊了公众,舆论对暴力执法的警察一片批评――原以为这种事情不应该有多少争议,事实很明了,是非很清楚,警察错了就是错了,松江警方已经停了当事警察的职并进行调查,上海警方的回应也说得很清楚:民警粗暴执法是错误的,要依法从严治警。

    没想到这起是非很明显的事件,竟引发了朋友圈的撕裂。有人痛斥警察肆无忌惮,有人痛斥无理纠缠的当事女车主“置孩子于险境”,有人说“这种情况在美国早就被击毙了”,有人批评当事女车主是用孩子博同情碰瓷警察和绑架舆论。一起法律是非本来很清楚的事件,站在不同立场竟能作出对立的判断,撕得面红耳赤不可开交,让本来很清楚的事情显得很浑浊了。

    坏逻辑就像一根搅屎棍,混淆视听模糊是非,梳理舆论场上一些有代表性的观点,看水是怎么被那些坏逻辑搅混的。

    一,容不得批评妇女。这起事件中涉及几个主体,警察当然是错的,大错特错,警方也已经承认,并已经受到惩罚。但无法回避的是,那个女车主确实也有错,其一错在不应该无理纠缠和推搡警察,无论如何,应该尊重警察执法,觉得警察有问题,可以依法经由正当程序去申诉;其二错在抱着孩子还去与警察发生冲突,置孩子于险境之中。女车主的问题可不可以批评?当然可以,不能因为后来成为“受害者”就有批评的豁免权。警察暴力执法应受批评,女车主的问题也不能回避。

    我不理解为什么有些人就容不得别人提半句当事女车主的问题,好像一提就是在替警察洗地,警察问题归警察,女车主问题归女车主,不能因为警察问题更严重就回避其他当事人问题。问题意识不一样,反思问题的角度就不一样,不能苛求所有人都是一样的角度。有些人形成一种固化封闭的批判立场后,就容不得别人半句其他角度的批评。尊重事实,很多时候就是你要尊重那些不符合你立场却客观存在的事实。客观事实就是,那个女车主开始确实也有问题。

    二,伪客观诱导错误的因果链。我反对的另一个逻辑是,用女车主的错,洗警察的错,用“先错”去为“后错”开脱,用因果链论证警察处置的正当性。批评女车主的问题,是可以的,但应该只是止于批评,这个逻辑不能再往前进一步了,因为再进一步可能就会滑向谬误,就会得出错误的结论:活该受到那样的对待。

    是真客观,还是伪客观,关键区别就在这里。真正的理性、中立、客观应该是,尊重事实,一码归一码,就事论事,说女车主的问题就说女车主,不用某种暧昧的诱导和暗示去把受众带到错误的结论中,不用似是而非的逻辑把节奏带歪。女车主再有错,但在那种语境下,警察那样暴力执法都是大错特错的,她抱着孩子,手中并无凶器,可以判断,她的推搡阻挠并没有对警察执法构成严重而即时的危险,警察的反应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

    三,动机和阴谋论。有一种让人反感的论调,是在道德上竭尽所能地抹黑那个女车主,贴上“泼妇”标签,说她是拿怀中的孩子碰瓷警察,拿孩子搏同情绑架舆论,构建一个让事件反转的阴谋论。这种阴谋论是很恶毒的,耍流氓,没法证实没法证伪,完全是一种莫须有的罪名,你有证据证明他是碰瓷吗?你会拿自己的孩子这么跟警察碰瓷吗?不尊重客观事实,通过臆测动机、想象阴谋的方式妖魔化别人,把楼带歪把水搅混,小人所为。

    四,动辄声称“在美国这种人早就被警察开枪击毙了”。在当下舆论场上,一旦发生类似警民冲突,警察因暴力执法受到批评时,总有一种声音说:我们的警察这样做已经很文明了,放在美国这样纠缠推搡的话,警察早开枪了。这种观念是错误的,其一,美国警察的暴力执法在美国舆论中也常受批评,不是什么好事;其二,美国的背景跟中国有差异,美国枪支泛滥,犯罪分子很容易获得攻击性很强的枪支,甚至火力比警察还猛,警察很多时候无法判断对方是不是一个穷凶极恶的罪犯,所以会随时保持开枪的警惕;其三,即使如此,美国警察也不是随便就开枪的,像这样面对一个抱着孩子的妇女无理纠缠一下,也不至于就随意开枪,别拿美国警察吓人。

    这些问题上,不尊重客观事实,没有起码的是非观和逻辑常识,用固化的立场封闭自己的思维,很容易沿着坏逻辑一路狂奔。

【责任编辑:姜继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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