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多人少的“痛点”怎么解决?最高法副院长现场回应

2019-03-13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王林

    3月13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左四)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吉林省代表团小组审议结束后发言。

    中青在线北京3月13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 中国青年网记者 王林)今天下午,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代表团小组审议中,有人大代表提到,案多人少的现实已经成为法院工作的一大“痛点”,呼吁尽快解决。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现场回应称,已经采取多元化纠纷解决、繁简分流、信息化技术等办法,下一步还希望可以调整诉讼费,从制度上防止滥诉。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34794件,审结31883件,同比分别上升22.1%和23.5%;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2800万件,审结、执结2516.8万件,结案标的额5.5万亿元,同比分别上升8.8%、10.6%和7.6%。

    但是,上述成就的取得并不容易。今天的代表团小组审议中,不少人大代表提出,案多人少的问题仍然较为严重。

    全国人大代表、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表示,近几年法院立案越来越便民,也在加速破解执行难问题,但各级法院的审判人员较为短缺。他提到,在员额制改革后,没有入额的法官不能再单独办案,这给法院审判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挑战。

    在今天下午的山东省代表团小组审议中,也有人大代表提到,案多人少的情况可能导致办案质量得不到保证,呼吁提高法院人员的待遇,建议考虑增加编制和人员,尽快解决这一问题。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必新在旁听吉林省代表团讨论时坦言,案多人少的问题需要寻找多元化的解决方式。

    “我这两天去了好几个代表团,几乎每个团都有人提出这个问题。”对于案多人少的问题,江必新现场列举了一组数据:与2008年相比,2018年各级法院审理的案件数量增加了3倍,但法官数量减少了,其中最高法的法官数量由400多名减少到300多名,全国的法官数量从20多万名减少到12万多名。

    江必新还以自己兼任庭长的最高法第三巡回法庭举例:该法庭平均一个主审法官每年要负责270多起案件。“几乎每次我去第三巡回法庭,到晚上八九点钟(大家)还没下班,大多数办公室晚上都在加班。”江必新强调,案多人少的问题必须解决,否则不仅法官的身体健康受到影响,还可能影响案件审判的质量。

    怎么解决?江必新提到了几个办法。首先,在各级法院推进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方式,先在基层寻找行政和社会手段解决纠纷,“实在解决不了再去法院”。他提到,浙江省有几个中级人民法院这些年的案件数量出现下降趋势,就是因为当地继承和发扬“枫桥经验”,抓案件源头治理,在基层寻找更合适的纠纷解决机制。

    其次,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简单的案子快速处理”。最高法工作报告也指出,2018年六个巡回法庭共审结案件1.7万件,妥善处理一批历史形成的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实现了审判工作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等改革目标。此外,还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基层法院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829.9万件。

    江必新提到的第三种解决办法是通过信息技术手段,把格式化、重复性的工作简化,以减少法官工作量。

    江必新着重解释的是第四种解决办法:调整诉讼费制度。据他介绍,这一制度的首要功能是防止滥诉,避免司法资源的浪费。目前诉讼成本不高,给一些想逃避执行、拖延执行的人提供了机会。“他就想打官司,打了一审打二审,二审之后申请再审,然后再抗诉,反正就在这个诉讼(各阶段)中转。”

    江必新表示,这类问题的解决办法之一,就是对诉讼费制度作出一定调整,这对减少案件、优化诉讼程序将会有很大帮助。但目前遇到一些阻力,例如有一种观点认为,提高诉讼费跟目前正在推进的减税降费可能存在冲突。

    “其实这是一种误解。”江必新强调,虽然在案件起诉时需要预交诉讼费,但诉讼费的最终承担者是败诉方,而且诉讼费的调整跟减税降费也不存在直接冲突。

    江必新提到,诉讼费制度的调整要经过法律程序,所以进度比较慢。他在现场提到:“希望人大代表来呼吁,推动这个问题的解决。”

【编辑:黄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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