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义兴委员: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度综合配套改革 建立员额增补机制

2019-03-11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李翀 王林 沈杰群

    中青在线北京3月11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 中国青年网记者 李翀 王林 沈杰群)今年下午,在全国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福建省政协原副主席陈义兴代表全国政治协会和法制委员会发言指出,司法责任制改革已经破题,并逐渐步入深水区,要深入推进综合配套改革。

    陈义兴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取得显著成效。但改革推进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法官检察官主体地位确立了,但对其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缺乏有效办法。不少领导干部片面理解“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存在不敢监管、不会监管、不愿监管的现象。

    二是法官检察官员额制落实了,但遴选补充等机制还不够细化完善。特别是人财物省级统管后,基层法院院长、检察长选任涉及省、市、县三级10多个环节,通常要6个月以上,基层法院、检察院的工作经费审批也同样繁琐费时。

    三是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明晰了,但部分职业保障政策还没有跟上。中央有关部门已经明确的、与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相对应的医疗、差旅、养老等切身利益相关的职业保障措施还没有完全落实,基层司法人员对此反映强烈。

    四是司法人力资源配置向办案一线倾斜了,但“案多人少”矛盾依然存在。如何合理调配内部力量,同时用现代科技手段助力效能提升需要进一步探索。

    对此,陈义兴提出四点建议:

    一是建立健全新型监督管理体制机制,让“主体地位”更加巩固。建议中央有关单位研究出台加强司法权力运行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各地从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出发,研究细化与办案质量效率相挂钩的考核制度,破解监督管理难的问题,进一步夯实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

    二是加快逐级遴选、经费审批等政策措施配套完善,使司法系统运行平稳顺畅。建议中央有关单位研究完善人财物省级统管配套政策,推动解决干部管理、经费使用等实际困难;就完善遴选制度提出要求,请各地结合实际,研究建立规范化、常态化员额增补机制,确保人才辈出、基业长青。

    三是推进职业保障政策落地落实,全力保障司法人员的获得感和荣誉感。建议有关部门系统梳理已出台的改革政策措施,重点就法官、检察官有关职业保障政策等的落实情况开展督查指导,扎实推动问题解决。压实法院、检察院改革主体责任,对未落实的政策措施列出清单、明确责任、挂账推进,确保各项改革政策落到实处。

    四是强化法院检察院内部挖潜,向科技“要”司法能力。建议各地进一步深化内设机构改革,综合考虑案件类型、繁简程度等因素,建立健全分工协作、优势互补的新型办案团队。研究部署司法体制改革与智能化建设双轮驱动,把制度优势与先进技术结合起来,破解“案多人少”、监督管理难等问题。

【编辑:于璧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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