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女性权益“政策请客,企业埋单”

2019-03-08来源:中青在线 作者:任然

    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的小组讨论会上,女性权益保护和女性就业问题引发不少委员的热议。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总工程师张英提出了一个独到的观点,建议在女性工作中使用弹性工作制,并利用当下迅速发展的互联网技术,推广“互联网+”就业,实现女性居家办公,以实现照看家庭和工作两不误。

    对女性员工实施弹性工作制,该建议的可行性与必要性,以及企业的意愿又如何,还需要更充分的讨论。但类似建议是关照女性就业权益的一个缩影。每年两会都恰逢三八妇女节,这为女性权益话题提供了难得的聚焦点,不少代表委员的建议和提案与女性权益相关。这一方面说明,社会的女性权益保护意识在觉醒,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女性权益的现实保护依然任重而道远。

    最近,一份名为《性别平等的巨大飞跃:为所有人创造更美好的未来》的报告显示,就业率低、就业结构不合理、低薪资以及职业发展机会少是女性在职场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可以说,现代社会妇女权益保护,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就业权益的保障。在我们的社会语境下,这里面有两大现实背景需要注意。一是,相较于家暴、性骚扰等女性权益损害,职场权益的损害往往更隐性,并且深嵌于更大的社会、市场结构之中,更容易被忽视;二是,近年来,随着生育政策调整,以及女性就业率进一步提升,女性所遭遇的职场困扰,变得越来普遍。

    比如,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中的性别和身份歧视。而现实中,一些针对女性的就业歧视可能掩盖在整体性的就业压力之下,个体的维权成本较高;再比如,全面开放二孩,一些企业和单位为防止出现“扎堆请产假”的现象,甚至要求女性员工“排队怀孕”。正是由于生育政策的配套不到位,部分女性的职场权益和生育权利被推入到一种“两难”的尴尬之中。

    谈到女性权益保护,近年来一个较为吊诡的现象是,尽管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但是,社会中的女性权益焦虑,却似乎并未得到有效缓解。如前不久人社部、教育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要求在招聘环节中,企业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等,违者最高罚5万元。这类政策的初衷当然是好的。但是,其落实程度,或者说会否遭遇种种软性抵抗,却让人不敢乐观。甚至有人担心,对于女性权益的呵护,可能会进一步助长对女性的歧视;对于女性的职场优待越多,可能越不利于女性就业。

    上述种种现象,其实说明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即当前女性就业权益的保障,很多仍只是停留在突出原则性的层面,而对权益威胁背后的症结与困境的纾解较为有限。其中一个很重要原因,或许就是对权益保障所涉及到的成本,未能建立科学的分摊机制。以至于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政策请客,企业埋单”的现象,那么,遭遇“套路”的几率就可想而知。所以,今年不少代表委员也提到,应该对落实女职工在特殊时期的劳动权益保护到位的企业,在财税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激励,从而缩小男女职工雇用成本差别,提高企业保护女职工权益的积极性。

    任何一项权利保障,都离不开恰当的激励机制和利益协调机制的支撑。否则,再多的政策规定,都可能沦为纸面上的胜利。提升女性权益的保障水平,也应该作如是观。从规定层面看,我们当前其实并不缺乏对女性权利的呵护,现在的关键,是如何把已经明确的女性权益落到实处。这既需要政策制定更体现系统性,对相关利益有更多的平衡,也要求在执行上,更接地气,瞄准“痛点”对症下药。

 

【编辑:于璧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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