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官不可有偏颇之心

2018-08-08来源:解放军报 作者:张 超

  “公生明,偏生暗。”为官者,公正为要。倘若滋生偏颇之心,必会丢失公平公正。如此一来,不仅有损官德政德,还会被他人利用。

  明代著名思想家、理学家、文学家薛瑄在其所著《要语》中,结合自身为官经历,深刻阐述了为官要公正、不可有偏颇的重大意义。

  他讲到,为官者在心底不可以有丝毫的偏向,如果有私心,别人肯定会知道。他曾经用过一个差役,发现其办事很是机智灵敏,所以用得稍微多了点,下面的人马上就对这个差役刮目相看。于是,他及时辞退了差役。这虽然是件小事,但由此可知,为官者应当正大光明,不能有一丝一毫的偏颇之心。

  私心一开,公心难守。为官者一旦有偏颇之心,就会产生偏爱。这种感情一旦被公众知晓,抑或被偏爱之人所利用,就可能引发用权不公、权为他用的事情。唐人房琯在出任宰相时,特别喜爱音乐,一个叫董庭兰的琴师经常出入他家,并仗他的权势行不法之事。这成了房琯宰相生涯的一个污点。

  由此,薛瑄深深体悟到,为官者应当公平公正、光明磊落,外界的是非、诋毁和赞誉,都不要忧虑。如果非要违背原则屈从他人,想使大家都高兴,那么就会失去公正的本质。

  薛瑄“为官不可有偏颇之心”的从政之道,对今天的党员干部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党员干部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不能偏用。倘若有一点的偏颇,就会失去公允,也会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久而久之,这样那样的跑冒滴漏、脱轨越界就会发生。

  古代有一句话,叫“莫用三爷,废职亡家”。所谓“三爷”,指的就是“子为少爷,婿为姑爷,妻兄弟为舅爷”。提拔重用了这些人,为官的偏颇之心就会日长,用人的天平就会失去平衡,公权为公的正道就会被吞噬,哪里还有不败亡的道理?

  现实生活中,很多官员丧失官德,被人拖着拽着滑向深渊,都与其有偏颇之心有关。苏荣偏爱妻子于丽芳,很多人通过“夫人路线”得以升迁,而且他的妻子和孩子也借势贪腐,结果成了全家贪腐;刘志军与商人丁书苗“交往颇深”,很多人便通过丁书苗对刘志军行贿;陈世礼“信任”自己的秘书王传东,王传东不仅借势敛财,还安排他人与陈世礼搞权钱交易……诸如此类,领导干部一旦滋生偏颇之心,就很难有公心公义可言,到头来无一例外地滑向腐败的深渊。

  《荀子·儒效》有言:“志忍私,然后能公;行忍性情,然后能修。”明晰公与私的边界,才能成就廉洁品质;抵御外在诱惑,才能磨砺崇高品格。一名领导干部在成长的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受到来自家庭、同学、朋友等帮助。但这些都不应成为领导干部偏袒他们、私爱他们,用权为他们谋取好处的理由。共产党人一旦为官,就要始终坚持公平第一、公正为上。倘若对家人和身边人有所偏颇,无疑会使权力辐射到他们身上。这不仅无法使自己公正用权,还会让家人和身边人成为被围猎的对象,害莫大焉!

  在我们党内,很多领导干部一生公正用权、廉洁用权,很大程度在于他们为官从没有偏颇之心。周恩来、刘少奇、陈云、董必武等老一辈革命家总是跟身边工作人员“约法三章”,坚决防止任何违反规定和纪律的事情发生。谷文昌、杨善洲、郑培民、汪洋湖等从来不给自己的妻子儿女任何特权,坚决以纯正家风涵养良好政风。正因为如此,他们一直是我们党公正、廉洁、勤政、尚德的楷模。

  奋进新时代,共产党人要成为党的好干部,成为人民公仆、时代先锋、民族脊梁,决不能有任何偏颇之心。否则,缺口一开,就很难封堵。是为戒。

【编辑:齐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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