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焦敏龙)宁夏回族自治区区委社会工作部近日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新兴领域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明确,今后将为全自治区新兴领域选派打造一支既懂党建又懂业务的队伍,在提升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质量中发挥作用;并鼓励各地依托园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站)或商务楼宇等现有资源,设立党建工作指导站,为党建工作指导组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和工作条件。
《办法》明确了新兴领域党建工作指导员由“谁来派”的问题,包括:重点从发展改革、科技、工信、财政、市场监管等涉企服务部门,为非公有制企业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由业务主管单位和主要行业管理部门,从机关处室党支部书记、优秀党员中,为自治区级社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由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为对重点楼宇、商圈市场、国家备案众创空间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
《办法》明确了新兴领域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工作职责任务,要求党建工作指导员要秉持“紧密联系、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的服务理念,当好党建工作的指导员、惠企政策的宣传员、纾困助企的服务员,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加强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切实发挥好宣传落实党的政策、加强党建工作指导、凝聚服务职工群众的积极作用。
为有效破解新兴领域党建工作指导员“一派了之”问题,《办法》还明确今后将对该工作群体严管厚爱,包括:既注重日常管理,又突出严考实评,由派出单位按照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4个等次确定考核结果,作为职务晋升、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的重要参考;也从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给予他们关心支持,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保障,积极宣传先进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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