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好房子”保驾护航,告别“交付即维权”

潮新闻  |  2025-09-02 19:49
作者:王彬

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压实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责任,保障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减少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总体水平,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印发《浙江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自2025年9月1日起实施。按照规定,分户验收应分阶段进行。未进行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办法》还对业主开放日等活动作了说明。

一段时间以来,房地产行业一直备受两大顽疾困扰,一个是“烂尾房”,另一个便是“交付即维权”。这些问题不仅损害购房者的正当权益,也影响着市场信心和行业健康良性发展。多年来,为这两大顽疾,给出制度化的解决方案,一直都是现实努力的重点和方向。面对前者,除了“保交房”的一系列政策组合拳外,在制度层面主要表现为改革完善商品房开发、融资、销售等基础性的制度,加强构建房地产发展的新模式。而解决后者,则需要在验收和监管上,探索实践精细化的管理制度,其中,分户验收制度最具代表性。

破局“开盲盒”“交付即维权”,在“分户验收”上做文章,是全国性的普遍做法。浙江早在2008年就出台《关于对住宅工程实施分户质量验收的指导意见》。但近年来,随着市场发展、行业变迁,在住宅验收阶段,一些新问题、新现象也涌现出来。比如,除了看得见的裂缝等质量问题,还有看不见的主体结构质量问题;除了室内问题,公共区域部分也成了质量问题高发地带;购房者集中反映的房屋质量问题,更复杂、多元和细化。

在此情况下,原有的分户质量验收相关规定,已经和新问题、新现象不相适应,亟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由此,《浙江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便应运而出台。

此次浙江的分户验收新规,相比于此前规定,至少有三个明显变化:一则除了常态的竣工验收外,还新增了主体结构验收,将验收前置,也是在将监管前置,避免出现一些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在竣工验收阶段无法发现以及发现也难以“亡羊补牢”的问题;二则验收内容更具体细化,既包括室内部分,也包括公共部分,几乎涵盖了购房者反映比较强烈的共性问题;三则是从制度层面对业主开放日进行明确规定,使得购房者可以对房屋质量问题,提前介入,并进行有效监督,避免收房时陷入“一地鸡毛”的境地。此外,《办法》还明确规定,竣工验收阶段分户验收工作完成后,监督机构应组织开展分户验收抽测,这相当于在层层监督之后,为房屋质量又上了一把“安全锁”。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适应人民群众高品质居住需要,完善标准规范,推动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这也是“好房子”首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告别“交付即维权”,则是实现房子安全、舒适的必要前提。从这个角度来说,浙江这样的分户验收新规,实现的是一种精细化的“刚性约束”,弥合的是制度建设与市场乃至购房者需求之间的差距,有利于摆脱“交付即维权”的魔咒,在为“好房子”保驾护航。

安全是底线,质量是生命,房地产行业更是如此。当前,巩固止跌回稳态势,是房地产行业的主基调,“高质量”“品质驱动”也成为当下楼市的高频词,在房屋质量监管层面,进一步补上制度漏洞与空白,也与这样的主基调和行业趋势遥相呼应。当房屋质量不再需要购房者操心劳心,交付的都是经得起购房者、市场乃至时间检验的“好房子”,这对房地产市场的信心回归和企稳回升,都有着不可忽视的正向价值。

责任编辑:杨鑫宇   编辑:王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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