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5月28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刘言)利用网络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手段多样,涉未成年人网络权益民事纠纷数量逐年增长,涉未成年人充值打赏类案件呈批量化趋势,这是自《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2024年1月1日施行以来,北京各级法院涉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保护案件的主要特点。今天上午,在“‘e’起护苗·守护成长”——北京市未成年人网络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高院”)副院长任雪峰作了如上介绍。
资料显示,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已经突破1.96亿,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已达97.3%。通过网络学习知识、获取信息、互动社交、休闲娱乐,已成为未成年人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缺乏足够的网络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与未成年人网络行为相关的案件多发。

任雪峰介绍,利用网络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手段多样。有的被告人在网络上以交友、选拔童星为“幌子”,将未成年人约至线下实施侵害;有的以谈恋爱、检查身体为由诱骗未成年人拍摄隐私照片、视频;有的以游戏代练、账号充值为诱饵,引诱未成年人转账汇款。此外,一些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意识薄弱、风险识别能力不足,容易受不法分子的蛊惑误入歧途,利用网络实施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
涉未成年人网络权益民事纠纷数量逐年增长,案件类型多样。案件中既有因游戏充值、直播打赏等引发的财产权益纠纷,也有因个人信息泄露、网络欺凌等引发的人格权益纠纷,还有因未成年人进行网络创作引发的知识产权权益纠纷,虚拟财产保护、网络数据安全、平台算法推荐责任等新类型法律问题也交织其中。
此外,由未成年人网络游戏充值、直播打赏行为引发的纠纷数量持续增长,涉案争议标的金额最高达300余万元,远超过了未成年人日常合理消费水平。任雪峰介绍,此类案件多发生在家长未能有效履行监护职责、网络平台身份识别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也凸显了强化家庭监护责任、完善平台技术保护措施的重要性。
任雪峰表示,面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迫切和现实需要,北京法院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贯彻“特殊、优先、双向、全面”的保护理念,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案件,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中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警示震慑作用,依法严惩利用网络严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财产权益的犯罪行为。公正审理涉未成年人网络民事案件,以司法裁判明确网络行为底线和权利边界。延伸职能加强未成年被害人全流程保护,对遭受犯罪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开展针对性心理疏导,帮助他们尽快走出心理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