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4月22日电(李直鸿 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刘胤衡 记者陈晓)京冀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的司法实践正迈出新步伐。今天是第56个世界地球日,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北省张家口市怀来县人民法院在官厅水库举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暨联合巡回审判点揭牌仪式,同步开展跨域司法协作增殖放流活动。
出席仪式的北京市水利工程管理中心党委书记易忠表示:“官厅水库不仅是水资源宝库,更是京津冀地区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官厅水库联合巡回审判点的成立,是水务与司法的紧密握手,必将为生态保护工作再添一道坚固防线。”
“联合巡回审判点的设立,是跨域环境司法协作的一次重要创新与延伸。”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俞里江说,“以往,涉及官厅水库生态环境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取证困难、对当地生态环境了解不够深入等问题。如今有了这个巡回审判点,我们能够更加迅速地响应案件,深入现场了解情况,第一时间为官厅水库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司法支持。”
活动现场,京冀三家法院工作人员在增殖放流基地投放鲢鱼、鳙鱼等鱼苗,这些鱼种可通过滤食浮游生物净化水质,实现“以鱼控藻、以鱼养水”的良性生态循环。
这项生态修复举措,源于2024年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审结的全市最大规模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该案涉及3个犯罪团伙和1名自捕自售人员。延庆区人民检察院将该系列案分为4起案件起诉至延庆区人民法院。32名刑事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至拘役五个月不等的刑期,43名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667万余元。
2021年3月至2023年6月,赵某库等三个犯罪团伙和周某分别在禁渔区北京市延庆区官厅水库水域,使用地笼、迷魂阵等北京市明令禁止使用的工具非法捕捞鱼、虾等水产品。鱼虾起获后,赵某库等人立即联系白某等人收购变现,经法院审理查明非法获利400余万元。
经专家评估,赵某库等人采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不仅直接破坏水生生物资源,还冲击了生态系统的稳态结构,显著破坏了水生生物的资源量和生物多样性,损害了生态环境公共利益,涉案受损生态环境所需修复费用达667万余元。
延庆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库等违反国家保护水产资源法规,使用禁用工具在禁渔区非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依法应予刑事处罚。与此同时,涉案非法捕捞行为对水生生物资源量以及生物多样性均有显著破坏作用,严重影响生态系统的整体稳定,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应承担生态环境损害民事赔偿责任。
同年,河北省张家口市怀来县人民法院通过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多种方式,引导4名非法捕捞者参与库区生态修复。此次增殖放流活动,亦是京冀两地法院对该起生态环境案件“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探索。
“以往,可能因为司法执行不够及时,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屡禁不止。现在,联合巡回审判点就像一把高悬的利剑,时刻警示破坏官厅水库生态环境一旦触犯法律红线,必将受到严惩,极大增强了司法威慑力。”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哲说。
目前两地法院已构建常态化协同机制,形成生态修复令、替代性修复方案等立体防护体系。全国人大代表、张家口市沽源县长梁乡大石砬村党支部书记孙喜玲认为,这种打破行政壁垒的“生态司法共同体”模式,为跨区域环境治理提供了可复制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