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失优惠,刚缴的购房契税能退吗?杭州税务部门:契税政策通常不具有追溯力

澎湃新闻  |  2024-11-20作者:澎湃新闻记者 杨喆

11月13日,财政部等三部门公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新政加大了住房交易环节的契税优惠力度,将享受1%契税优惠税率的住房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更好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其中,对于购买首套房的家庭,购房面积在90~140平方米的,契税从1.5%变成了1%,可以减少0.5个百分点。对于购买二套房的家庭,购房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契税都统一变成了1%;140平方米以上的,从3%变成2%。

根据上述公告,此次房地产税收新政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在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契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本公告规定的可按公告执行。

那么而对于此前已经缴纳房产交易契税的购房者来说,能否与暂未申报缴税的购房者一样享受此次房地产税收新政?不少购房者也向税务部门进行了咨询。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近日有多位网友通过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留言,询问在新政出台前已经缴纳的房产交易契税能否享受退税政策,对此多地税务部门予以了回应。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上城区税务局在回复网友留言时明确,购房者在已办证的情况下不适用契税新政且无法申请退税。契税退税依据《契税法》第十二条:“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余杭区税务局在回复网友相关留言时表示,根据新政,购买面积在140平方米及以下的首套住房,契税税率从1.5%下调至1%,这一调整是为了更好的支持居民住房需求,对于在新政策实施前已经缴纳了1.5%契税的购房者,我们理解您的担忧。根据现行规定,契税政策通常不具有追溯力,因此这部分购房者无法享受新政策带来的优惠。

责任编辑:侯歆钰   编辑:郭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