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取消一切对基层检察机关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 不再对各地业务数据排名通报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  2024-10-16作者:韩飏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0月16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韩飏)10月15日、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先后召开检委会(扩大)会议和党组会议,分析研判检察办案质效、研究加强检察管理。最高检检察长应勇强调,要坚持严格依法、实事求是、遵循规律,切实把检察管理从简单的数据管理转向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上来,把宏观案件质效分析与微观案件质量评查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应勇介绍,从分析研判情况看,今年前三季度,全国检察机关“四大检察”持续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法律监督力度不断加大,办案质效总体良好,“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成效明显,高质效办案机制更加完善,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但也存在刑事案件审查逮捕标准需要把准、民事再审检察建议运用不够充分、行政裁判监督不够有力、公益诉讼起诉案件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等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有针对性研究解决。

会议指出,当前全国检察机关业务运行态势总体良好,广大检察人员高质效履职办案的自觉性不断增强,但也有一些检察机关、一些检察人员过于关注数据指标、考核排名,把工作着力点放在片面追求数据好看、排名靠前上,没有把注意力集中在高质效办案上。究其原因,不当考核是重要因素。实践中,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各种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等差异性较大,各地、各级检察机关发展基础、条件、环境也千差万别,在全国范围内用一组指标、一个标准、一套数据来衡量、评价各地检察履职优劣,既不科学,也不全面,更不合理,不符合实事求是这一党的根本思想路线,不符合司法工作规律、检察工作规律。必须坚持最高检带头,下决心纠正检察管理中的不当考核、层层加码等突出问题,真正让广大检察人员不被数据所困、不为考核所累。

最高检决定,取消一切对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机关的不必要、不恰当、不合理考核,不再执行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不再设置各类通报值等评价指标,不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切实、真正把检察管理从简单的数据管理转向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上来,转到对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要业务态势的分析研判上来,把宏观案件质效分析与微观案件质量评查有机结合起来,引导各级检察机关、广大检察人员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进一步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进一步回归高质效履职办案本职本源,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把注意力和主要精力聚焦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和案件的每一个环节上。

会议提出,不再执行检察业务评价指标体系,不对各地业务数据进行排名通报,不是不要数据,更不是不抓管理。要在保证数据真实、客观、准确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业务数据的分析研判功能,对履职办案质量、效率、效果进行全面深入分析,找准影响检察办案质效的“症结”,为高质效履职办案提供更加科学全面的参考和依据。

会议还指出,高质效办案的基础是个案。案件质量评查是加强检察业务管理的重要手段,是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要从最高检做起,每年对各个办案部门、各个检察官办理的案件进行全面自查和重点抽查,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定期自查、逐级评查、重点抽查等机制,带动各级检察机关把高质效办案的实体、程序、效果要求落到实处,引导每名检察官真正当好高质效办案的“第一责任人”。

责任编辑:王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