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济南5月31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邢婷)近年来,校园安全问题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山东各级人民法院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在全国范围内首创设立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截至2024年5月,全省61个区(县)设置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819个,其中,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实现全域挂牌。
“近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恶性事件时有发生,我们发现部分未成年人由于辍学、监护缺失等原因,初期的不良行为得不到较好处置,最终发展为严重不良行为甚至违法犯罪,但案件起诉到法院后其可塑性再造性已经大大降低。”在5月31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蒋海年介绍该工作试点的初衷。
据介绍,校园安全先议试点工作是将法院职能前移,对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实行一体处置、分级干预。首先由专门的少年审判机构进行审查,通过审查决定适用保护处分或者刑罚处分,再转介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置,由此进一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2022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先后确立23家中基层法院作为司法先议改革试点。2022年5月13日,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率先成立全国首家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2023年至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全面推动司法先议试点工作。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共化解校园纠纷175件;对37名具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进行分级干预,对104名学生开展心理辅导。
实际工作开展中,各地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积极参与校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依法调解处置校园欺凌案件,并普遍确立了“线索发现+甄别诊断+分类处置+反馈评估”工作模式。同时,依托学生信箱、校园法治工作室、职能部门等渠道,校园安全先议办公室收到线索后,组织专业人员筛选甄别行为严重程度,判断是否属于校园安全问题,分类转介处置。
具体来说,针对不良行为,学校加强教育惩戒,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法治教育;针对严重不良行为,不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制定矫治方案,开展法治教育和心理疏导;需要治安管理处罚的,向公安机关提出有利于矫正行为的矫治处罚建议,如将拘留变更为完成社会公益服务等,防止一罚了之;针对违法犯罪行为,就逮捕必要性提出意见,跟进社会调查、法律援助等工作。经过一定的处置观察期后,要求学校或其他处置部门反馈处置后表现等情况,视情开展后续跟踪帮教等工作。
蒋海年表示,山东的试点工作不仅体现了提前预防的思维,着力于阻断罪错行为的恶性发展,也以校园安全为结合点加强与检察、公安、司法、教体、民政、妇联、共青团等多部门的衔接,探索未成年人罪错问题的一体化解决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少年司法先议社会支持体系,依法维护师生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