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平:让社区工作者有“干头”更有“奔头”

中青在线  |  2024-04-24作者:陈素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是首个专门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中央文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基层社会治理成效如何,基层干部是决定性因素。要统筹考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逐步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的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社会治理中心逐渐下移到基层,社区事务日益增多,基层治理难度不断加大,小到居民的衣食住行、纠纷调解,大到社区党的建设、文化供给,需要社区工作者来完成和落实,特别是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社区工作者作为坚守一线的最基层力量,发挥了关键性作用。同时传统的行政化、半专业化社区工作模式已很难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个性化需求,因此,推动社区工作者队伍更加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此次《意见》就明确提出要“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敬业奉献、结构合理、群众满意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为加强和完善社区治理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据民政部统计,截至2022年年底,全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共有60.7万个,拥有超过400万社区工作者。近年来,很多地区都对培育发展社区工作者进行了有益探索,如北京通过全覆盖设立社区服务站培养了一批专业化、职业化的社会工作者队伍;宁波分别针对新、老社区工作者建立了一套分级培训、梯度培养的机制;杭州和浙江工业大学合作,分别在区、镇(街)、村(社)层面成立社工学院、社工成长学院、社工讲习所;长春市率先在全国创办社区干部学院,推进社区干部“双线培训、全员培训、专业培训、定时培训”。结合这些实践探索,《意见》从提升政治素养、提高履职本领、增强服务居民群众意识、健全培训机制等方面对加强社区工作者能力建设做了更系统、全面的规定,为基层因地制宜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引。

待遇低、职业认同感低、缺乏晋升空间.......是社区工作者长期面临的困境,也是导致社区工作岗位留不住人的根本原因。此次《意见》直面社区工作者队伍最关心的问题,从薪酬待遇保障、建立激励发展机制、营造关系关爱氛围三方面有针对性地作出制度保障,提出“参照当地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科学设定社区工作者薪酬构成和岗位等级薪酬标准,定期动态调整”“加大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招录(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度”“开展重大节日走访慰问一线社区工作者和关心关爱退休社区工作者活动”等具体措施,真正让社区工作者进得优、留得住、有奔头。


责任编辑:王俊秀 郭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