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性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治建设进入了新的阶段。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拓展了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的空间,但也带来了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还需要高度重视、同向发力,构筑起坚实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屏障。
教育先行,提升网络素养。未成年人是“网络原住民”,截至2023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10.79亿,未成年网民规模已突破1.91亿,是网民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把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培育作为网络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将网络素养纳入义务教育基础课程,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的作用,采取自主阅读、活动研讨、警示教育等灵活方式进行教育引导,同步开展网络信息内容规范、个人信息网络保护等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典型案例和有关知识的宣传宣讲,不断增强未成年人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的意识和能力。
法治护航,强化坚实保障。《条例》共7章60条,通过明确国家、社会、家庭、学校等各方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方面的责任义务,防治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要坚定不移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综合研判本区域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修订网络暴力信息治理、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等部门规章,因地制宜完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规则制度,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加快构建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为主体的保护体系,更好发挥法治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中的基础性作用。
整治发力,推动常管长效。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遍。只有形成常态化的监管和强有力的震慑,才能彻底消除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风险隐患。要持续加强网络监管执法力度,定期开展“清朗”“净网”“护苗”等专项行动,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对涉及未成年人的网络乱象“露头就打”。同时,要压紧压实平台责任,积极研发、生产和使用专门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规律和特点的网络技术、产品和服务,严格把好网络信息“入口关”,对于出现未成年人网络安全问题的平台,从严从重处罚,着力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环境。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做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没有“局外人”。只有不断深化全社会的共识和责任,守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底线,才能让未成年人健康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