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女主播脱衣推荐隆胸产品被罚60万”冲上微博热搜。据悉,一位女主播在直播平台推销一款隆胸产品时,罔顾社会公序良俗和法律法规,为吸引流量竟然脱掉上衣大面积裸露胸部,以此来代言推销产品,引起网友强烈反感。
值得注意的是,天眼查App显示,该女主播从未接受使用过广告主的隆胸整形服务和隆胸产品。此外,当事人组织的两个直播间标识观看人数分别为44.5万、13.9万,经直播平台方核实,实际观看人数仅8235人次、4608人次。这场直播不仅在打网络色情“擦边球”,还涉嫌虚假广告,最终被相关部门处罚60万元。
直播带货是借助互联网平台特别是社交平台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商业模式。近年来网络直播为广大商家向社会公众展示、推销商品开辟了新渠道。无论是“头部主播”李佳琦一夜带货1.2亿,还是脱贫攻坚期间,广大偏远乡村的农副产品通过直播平台销往全国各地,网络直播成为市场经济繁荣与发展的“助燃剂”。
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了一系列直播乱象,如有的主播在推荐某产品或服务时夸大其词,消费者入手后发现产品宣传与实际不符;有的平台直播搞数据造假,明明没有那么多人在线观看、评论、开展交易,却通过技术手段编造漂亮的后台数据,使消费者陷入“套路”;有些主播在“互联网+”基础上打造 “软色情+”产业链,把暴露隐私部位、发出淫靡之声等擦边行为用作博取流量、谋取利益的资本。
根据我国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网络直播带货乱象频出、屡禁不止,主播准入门槛低、法律意识不足,平台管理不严、治理能力有限,是导致此类问题的主要原因。
规范直播带货发展,一方面要压实平台主体责任,严格进行入驻资质审查,落实网络实名制信息备案要求,完善直播行业准入资质审查、直播间实时监控和纠纷处理机制,把违法情节严重、污点信息较多的“网红”拉入黑名单,让广大群众在网络直播间有更好的购物体验。另一方面要加强网络直播法治建设,依法从严查处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虚假广告、虚构交易、打色情违法擦边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污染网络环境的行为,提高违法成本、增强监管震慑。
网络直播虚假广告被罚60万元只是一个开端,有效整治互联网直播乱象,需要包括社会公众、直播平台、监管机关在内的所有主体参与进来,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整治力度,竭力打造清朗的互联网直播购物环境,引导“直播经济”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