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美国不远万里、接二连三派军机军舰到台海挑事,却信誓旦旦称这是为了阻遏中国“单方面改变台海现状”,“维护台海和平”。然而究竟什么是真正的台海现状,美国人不会说、也不敢说。今天我们就来讲清楚。
美国口头上说坚持一个中国政策,行动上却对“台独”分裂活动睁一眼、闭一眼,明里暗里纵容支持,甚至把反对“台独”分裂说成是“改变台海现状”,这是在背离而不是践行一个中国政策。(漫画丨刘蕊)
一、真正的台海现状是什么?
从法律角度看,真正的台海现状归纳起来就是三条:
第一,中国对台湾地区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中国的主权和领土从未也决不允许分割,台湾问题纯属中国内政。
台湾自古属于中国,这有大量历史文献为据。《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明白无误地要求“将日本窃取于中国之领土,如满洲(中国东北)、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这不仅是对台湾属于中国这一事实的法律确认,而且是二战后国际秩序重要组成部分。
中美英三国在埃及首都开罗举行会议后,于1943年12月1日发表对日作战的新闻公报,通称《开罗宣言》。
第二,两岸同属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包括台湾在内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当局不具有代表权。
1945年,中国取得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伟大胜利,中国从法律和事实上收复台湾。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宣告成立,取代中华民国政府这一旧政权,成为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这是在中国这一国际法主体没有发生变化情况下的政府继承,中国的主权和固有领土没有改变。
国民党政权的一部分军政人员退踞中国领土范围内的台湾省,并在美国支持下割据台湾。因此,台湾问题是中国内战遗留问题,纯属中国内政。
第三,由于内战遗留问题和外部势力干涉,海峡两岸陷入长期敌对状态,台湾当局仅是反中央政府的非法地方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对内对包括台湾在内的全部中国领土行使主权,对外行使独立权和代表权。台湾当局只是控制了一小部分中国领土的非法地方政权,作为反中央政府的政治势力而存在,类似于国际法上的反政府武装团体。
2005年《反分裂国家法》也明确规定,海峡两岸可就“正式结束两岸敌对状态”进行协商谈判,意味着两岸关系在法律上仍处于敌对状态,这一状态至今仍未结束。
二、为何污蔑中国“改变现状”?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台海现状的实质是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要不要得到维护、国际法上的不干涉内政原则要不要得到遵守的重大原则问题。
美国诬称中国“单方面改变台海现状”,暗含一个前提,那就是台湾当局的割据是“正当合法”的,台湾当局同中央政府的关系是“平起平坐”的。
这种偷换概念的文字游戏,实质是阻挠中国统一,制造“一中一台”或“两个中国”的分裂状态,这是对中国内部事务的粗暴干涉,严重侵犯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
作为中央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包括台湾在内全部中国领土享有领土主权。美国炒作中国“武力改变现状”,完全是曲解国际法,实质是否定中国对台湾行使主权。
根据国际法,以一切必要手段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国家主权的应有之义,不受《联合国宪章》关于国际关系中禁止使用武力原则的限制。关于非国际性武装冲突的《日内瓦公约第二附加议定书》第3条也确认,国际人道法规则的适用,不影响国家维护主权领土完整和反对外部干涉的固有权利。
作为非法地方政府,台湾当局对台湾地区不享有主权。美国及“台独”势力鼓吹台湾可依据“民族自决权”搞所谓“公投”实现独立,有关主张毫无依据。国际法上的民族自决权仅适用于非殖民化和外国占领情形,台湾地区不涉及这些情况,不存在适用民族自决权的前提。
同时,一国部分领土能否及如何通过公投独立问题,应由该国国内法规定,通常是由该国全体公民决定。中国《宪法》等法律从未授权任何一部分领土“独立公投”,台湾地区的前途命运应由包括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决定。
对于其他国家,《联合国宪章》规定了主权平等、不干涉内政等国际法基本原则,1970年《国际法原则宣言》及习惯国际法也明确规定,任何国家支持他国内部反对派、介入他国内战等“干涉另一国家之内争”均属干涉他国内政。
因此,美国介入中国处理台湾问题明显是国际法禁止的非法干涉行为。同时,包括美国在内的180多国与中国建交,通过建交公报等文件和领导人郑重承诺,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这意味着有关国家负有不得承认台湾当局代表中国的义务。
根据联大2758号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在联合国代表包括台湾在内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属于中国,这已是国际社会不可撼动的普遍共识。
只有事实真相才能战胜谎言谬论。当批判的武器变成了武器的批判,真老虎就成了纸老虎。每个中国人都有责任向世界讲清真正的台海现状,共同戳穿美台勾连搞“和平分裂”的阴险图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