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4月19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尹希宁 记者 胡宁)2023年4月18日12时57分,北京长峰医院住院东楼发生火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在今日举行的长峰医院火灾事故情况通报会上,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徐和建、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李昂、北京市丰台区副区长李宗荣、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副总队长赵洋、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总队长孙海涛出席发布会并回应社会关切。
北京市丰台区副区长李宗荣表示,截至19日9时,经转院救治无效29人不幸死亡,其中26人为住院患者、1名护士、一名护工、1名患者家属。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李昂通报,26名遇难住院患者平均年龄71.2岁,最小40岁,最大88岁,其中60岁以上的21人。
经初步调查,事故系医院住院部内部改造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火花引燃现场可燃涂料的挥发物所致。发生火情的东楼建筑面积5298平方米,主要收治危重病症患者。目前留院治疗患者78人,经妥善安置在长峰医院西楼。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副总队长赵洋表示,4月18日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接到报警后,指挥中心立即调派总队支队两级全员指挥部及9个消防救援站、30部消防车赶赴现场处置,消防救援力量到达现场后,迅速开展人员搜救和火灾扑救。整个灭火救援行动共疏散转移患者、医护人员及家属142人。
李昂表示,事故发生后,卫健部门派出29辆救护车、300余人次急救力量赶赴现场,全力开展医疗救援和管理工作。截至当日15:30,共转运伤员71名,分别送至解放军总医院第一医学中心、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南、北院区、北京世纪坛医院、航天中心医院、电力医院、玉泉医院、丰台区医院、右安门医院等9家医疗机构救治。涉灾病房楼其余住院患者给予妥善安置。
截至4月19日6时,71名转运伤员中,在院治疗39人,出院3人,死亡29人。在院治疗39名伤病员中,危重3人、重症18人、病情平稳18人;伤者中,长峰医院住院患者29人、患者家属5人、护工2人、医护3人。
北京市公安局刑侦总队总队长孙海涛通报,长峰医院火灾事故发生后,经查,长峰医院院长王某玲、副院长汪某、总务科主任王某阳、施工公司负责人王某峰、现场施工人员程某君等12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目前上述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工作中。
目前,事故具体原因和损失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