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方式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中国警察网  |  2023-03-13作者:邵磊

2015年5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体学习时指出:

要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坚持产管并重,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

2022年2月2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公安局食药环分局联合相关部门,到辖区餐馆等地,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及法治宣传活动。唐宛灵/摄

今年将采取有力举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3月7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二场“部长通道”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长罗文就如何保障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回答记者提问。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同样是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关注的热点议题——“加快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加快构建食品安全互联网追溯体系”……多位代表委员就食品药品安全建言献策。

记者观察发现,10余年来,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坚持不懈就食品药品安全奔走呼吁;与此同时,公安机关倾听民生需求,为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不懈努力。

小小的胃,大大的国。一场以“人民”为中心的“保胃战”,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中迸发出耀眼光芒,照亮公安机关保卫食品药品安全的奋进之路。

“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的出台

200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高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自此,我国食品安全领域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法律。

食品安全法确立了实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建立不安全食品召回等一系列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的监管职责。

然而,食品安全法将监管职责划归卫生行政、食药监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处理违法行为时,规定“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进行相应处理。基于分段监管体制下制定的食品安全法在实践过程中逐渐显现出一些弊端。

2013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严琦指出,食品安全涉及农业、商务、卫生、工商、公安等多个部门,“多头分段”监管造成执法混乱、效能低下。

“我们很多次行动都有公安机关介入。交到检察院时,因为案值不够或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根据规定无法起诉,公安也只好将事情交回食品监管部门。”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闫立英介绍。

因此,许多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都曾建议修订食品安全法,通过完善食品安全全程监管体系,为依法严惩食品安全犯罪提供法律保障。

2015年,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正式施行,被称为“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相较以往,修改后的食品安全法进一步完善了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行政、民事法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在完善行刑衔接、强化行政处罚等方面对公安机关的职责做出明确规定,为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提供重要法律保障。

扎紧制度的“笼子”

2015年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出台时,我国食药安全正面临问题多发期、职能调整期、机构磨合期“三期”交织的阶段,不确定因素较多,风险隐患较大。

公安机关在打击实践中发现,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形式和手段日趋复杂隐蔽,制假售假模式向跨区域化、团伙化、规模化、网络化发展的势头日趋明显。

“应尽快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在法律法规可操作性层面加以完善”“完善行刑衔接制度”……2015年前后,全国两会上有多位代表委员建议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以应对复杂的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带来的挑战。

近年来,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相关建议提案,始终致力于推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法律政策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刑法修正案(十一)中药品安全相关条款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制修订;推动有关部门出台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推动出台《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等政策规定,下发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

这些法规政策进一步明确了公安机关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法律责任和监管职责,完善了法律适用规则,统一了法律执行标准,为打击破案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同时,公安部结合办案实践,主动提出意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关于加强执法协作、行刑衔接、鉴定检测等规范性文件,破解执法实践难题。

今年1月,公安部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对旧有的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作出修改,对移送程序、执法监督等五个方面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进行完善。

“这一举措解决了长期困扰基层执法的‘检验认定难’‘保管处置难’等问题,为各部门协同做好打击治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提供了有力保障。”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剑指食品药品犯罪

江西省瑞昌市公安局民警周俊军是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履职期间的一次经历令他至今难忘:周俊军到食药监部门调研时得知,他们怀疑食品店的一批牛肉有问题,但是受限于当时的执法状况和基层技术条件,只能取样送到外省去检测。“一个星期后拿到数据再去执法,牛肉已经卖完了。”周俊军回忆。

案源追溯难、调查取证难、案件查处难是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工作中面临的难题。

随着人财物流动不断加快,我国食品药品领域犯罪类型有所变化,犯罪链条长、跨区域作案等现象更加突出,新型犯罪手法不断出现……

这无疑增加了公安机关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的难度。因此,不少代表委员呼吁成立专门的“食药警察”队伍。

“我认为‘食药警察’队伍的成立很有必要,必须完善这个体系。”2015年全国两会期间,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刘宗利建议。

来自公安系统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郑尚伦也提出建议,要建立专业人才队伍,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打击食品犯罪方面的作用。

2018年,一场大刀阔斧的改革在党和国家机构中迅速推进。2019年,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成立。这一崭新警种的诞生,标志着新时代公安食药侦事业迈入新阶段。

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四年来,这支队伍的专业体系建设取得丰硕成果,执法制度得到强化完善,机构力量、情报支撑、侦查技术得到长足发展,基层食药侦力量专业化建设迅速推进,系统完备的食药侦工作体系为打击违法犯罪提供了坚强保障。

2020年全国两会,来自公安系统的全国人大代表就加大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发声——

“要形成对食药违法犯罪人人喊打的局面。”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魏春表示,要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决心。

“要进一步突出打击重点、强化破案攻坚,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协同共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赵金龙说。

代表委员有所呼,公安机关有所应。

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连年部署开展“昆仑”行动,按照“开辟一个战场、干净一个领域”的工作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和打击模式,提升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打击效能。

2021年全国两会前夕,重庆摊摊面餐饮文化有限公司负责人秦云表示,“2019年以来,公安机关联合多部门推进‘昆仑行动’,我们切实感受到了打击成效。”

全方位守护食品药品安全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食品安全问题日渐凸显。

2016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明确要求,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要“完善对网络销售食品药品的监管”。

“完善外卖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制定网络餐饮食品标准”……随后几年的全国两会上,多位代表委员纷纷为打赢网络食品安全“保胃战”提出建议。

这些意见建议得到了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公安部将网上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列为突出问题,各地公安机关对利用电商平台、社交媒体等实施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从严查处、从重打击,着力从根源上铲除互联网食品安全问题滋生的土壤,从根本上截断互联网食品犯罪链条。

此外,公安机关还不断针对重点问题进行打击治理——积极会同市场监管等九部门开展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会同教育部等三部门部署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涉疫药品和物资违法犯罪活动……对公安机关来说,筑牢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严打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责任编辑:何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