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布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 比公示时减少一项

竞赛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也不得作为高考加分项目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  2022-09-30作者:樊未晨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9月30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樊未晨)记者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公布了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共有“全国青少年人工智能创新挑战赛”等44项竞赛进入名单。

据了解,今年3月,教育部、中央编办、民政部和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对2018年印发的《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调整优化了竞赛评审认定流程,细化了竞赛组织要求,将在境内举办的国际性竞赛同步纳入规范管理,使竞赛活动管理更加规范化、常态化、有效化。此次公布的名单是《管理办法》修订后的首个名单,也是竞赛评审周期由一年调整为三年后的首次发布。

正式名单比公示期减少了一项

记者通过梳理发现,此次公布的名单较公示时的45项减少了一项,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解释,按照规定程序,专家评审之后,教育部将45项拟同意举办的竞赛活动名单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收到一些情况反映,教育部对这些情况逐一进行了研判,委托有关专业机构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经过调查发现,有一项竞赛的主办方存在不良记录,不符合《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的规定,因此取消了上述竞赛活动,最终向社会正式公布了44项竞赛活动名单。”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相关负责人说。

不得举办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竞赛

据了解,此次评审除了要求入围竞赛要符合《管理办法》及“双减”要求外,特别强调了底线要求,明确提出不得举办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竞赛,原则上不举办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类竞赛,对高中阶段的学科类竞赛严格控制数量。同时注重竞赛质量,优先遴选主办单位资质过硬、科目设置合理、章程制度规范、活动经验丰富、组织筹办严密的竞赛项目,宁缺毋滥,严把竞赛的质量关。另外,本次评审强调要通过竞赛体现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要求,既有培育自然科学素养、人文综合素养、艺术体育类等传统竞赛,又新增了一批与芯片技术、卫星导航、人工智能等高精尖科学技术有关的竞赛。同时还新增了劳动技能、文化遗产等综合素质类型竞赛,进一步优化了竞赛结构。

竞赛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也不得作为高考加分项目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相关负责人介绍,面向中小学生的竞赛是以立德树人为目的,旨在挖掘学生特长爱好、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公益性教育活动,不应与招生入学存在任何关联。《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竞赛以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教育部曾多次要求各地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幼升小、小升初)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不得将任何竞赛奖项作为升学依据;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严禁将各类竞赛获奖情况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中考)加分依据。

同时,2015年、2019年,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促进公平、规范管理、科学精准”的原则,先后开展了两轮清理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明确取消体育特长生、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科技类竞赛、省级优秀学生、思想品德有突出事迹等五类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按照这一精神,这次审批通过的竞赛均不得作为高考加分项目。

竞赛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据了解,教育部要求《名单》内的竞赛举办时间原则上为2022年9月至2025年8月,在此期间每学年举办不得超过1次,累计不超过3次。同时强调,竞赛应坚持公益性,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向学生、学校收取成本费、工本费、活动费、报名费、食宿费、参赛材料费、器材费和其他各种名目的费用,做到“零收费”。不得指定参与竞赛活动时的交通、酒店、餐厅等配套服务。不得通过面向参赛学生组织与竞赛关联的培训、游学、冬令营、夏令营等方式,变相收取费用。不得推销或变相推销资料、书籍、辅助工具、器材、材料等商品。不得面向参赛的学生、家长或老师开展培训。不得借竞赛之名开展等级考试违规收取费用。赞助单位不得借赞助竞赛活动进行相关营销、促销活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学生或组织学生参赛的学校转嫁竞赛活动成本。

教育部同时强调,竞赛各项工作由主办方及承办单位直接负责实施,不得进行委托、授权;必须建立专家选聘、命题阅卷、结果公开、异议申诉等各项办赛机制,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学术不端、有失公允的情况发生。

不得组织承办或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名单》之外的竞赛活动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各类教育机构和其他机构不得组织承办或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名单》之外的竞赛活动,不得为违规竞赛提供场地、经费等条件。同时,教育部将会同相关部门通过调研、巡查等方式,强化对竞赛活动的监督检查,对违规举办的,将严肃处理,有关处理情况及时通过教育部官方渠道向社会公告。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竞赛活动要加强属地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违规竞赛严肃查处。如发现任何违规竞赛线索,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向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反馈。

责任编辑:原春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