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激发青年科研人员创新活力,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五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减轻青年科研人员负担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围绕青年科研人员挑大梁、增机会、减考核、保时间、强身心等方面开展新一轮减负行动。
青年是祖国的前途、民族的希望、创新的未来。青年时期是科研的黄金阶段,支持青年人才挑大梁、当主角,是遵循人才成长规律的必然要求。
减负是持续的过程,要循序渐进,结合实际采取务实措施,逐步松绑减负。2018年12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减轻科研人员负担7项行动,直指“表格多、报销繁、检查多、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等症结;2020年10月,《关于持续开展减轻科研人员负担 激发创新活力专项行动的通知》印发,剑指科技成果转化、科研人员保障激励、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等方面的不足。这次则加大了力度,围绕挑大梁、增机会、减考核、保时间、强身心等方面开展减负行动。在抓好减负的同时,要巩固原有的减负成果,把握好节奏与进度,最大限度地激活青年科研人员的内生动力。
《通知》提出,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和中央部门直属高等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用于资助青年科研人员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0%;推动有条件的科研单位设立职业早期青年人才培养专项,对新入科研岗位的博士毕业生、博士后给予不少于5年的非竞争性科研经费支持等。相较于以往的青年科研人员常常陷入收入待遇低、生活压力大以及因资历不足失去承担重大科研项目的资格困境来说,这些举措,无疑是为优秀青年科研人员崭露头角注入新动力。我们要大力推进科研人员的年轻化,也要为青年科研人员提供宽阔的跑道和奔跑的动力,从各方面为他们加油鼓劲、铺路助跑。
《通知》提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40岁以下青年人才担任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骨干的比例提高到20%,扩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青年科学家项目规模,中科院战略性先导专项新立项项目明确项目负责人中45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比例不低于50%。这些举措,为青年科研人员扫平了需“教授”“研究员”等资历才能申请和承担重大科研项目的阻碍,也为他们铺平了没有“优青”“杰青”等科研头衔也能获得充足的科研设备、人员、经费等资源支持的道路。可以说,青年科研人员未来的发展机会更多元,科研天地更广袤。
万事俱备,关键需要青年拿出真本事。广大青年科研人员要勇担历史使命,既要挑大梁、当主角,更要拿出具有含金量的科研成果,让创新的活力奔涌激荡,让创新的果实更加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