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上午,西南政法大学生态法学院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授牌仪式在重庆广阳岛举行,西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樊伟,重庆广阳岛绿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王岳为基地共同揭牌。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吴钰鸿,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敖山,党委常委、研究生院院长李燕,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徐泉以及生态法学院师生代表,双方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揭牌仪式。

揭牌仪式现场

据了解,西南政法大学生态法学院教学科研实践基地由西南政法大学与重庆广阳岛共同打造,校企双方通过搭建互利双赢的教学科研平台,全方位培养生态法学人才,以此实现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西南政法大学党委书记樊伟表示,学校将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法学学科建设优势,在法学教育研究、法治宣传、法治保障上为广阳岛生态文明实践创新贡献力量。双方将努力把广阳岛打造为独具特色的“教学实践基地、政策创新基地、宣传展示基地”。
重庆广阳岛绿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王岳表示,“接下来,我们要持续深化校企合作,在政治性、法治性、实践性、示范性和共享性等方面下足功夫。共同织密织紧'生态法治网',走出一条生态司法保护的创新之路、示范之路”。
西南政法大学生态法学院教授乔刚表示,“基地建设对推动建立学校教育和实践相结合的开放式培养体系,推进生态法学研究是一次有益的尝试。”
西南政法大学生态法学院2020级研究生毕芬认为,广阳岛既是“生态之岛”,也是我们环境法专业学生所期盼踏上的“实践之岛”。教学科研基地的建成有利于帮助我们成为全面发展的生态法学人才。

广阳岛
西南政法大学生态法学院
为了积极响应国家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重大战略需求和推进“双一流”建设目标,西南政法大学于2018年1月挂牌成立了生态法学院,与经济法学院“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生态法学院依托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科是重庆市重点学科,获得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重庆市优秀教学团队、重庆市精品视频公开课程等荣誉称号。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科共有专任教师16人,其中教授占比25%,副教授占比50%,博士占比100%,组建了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与公益诉讼研究、自然资源法律制度改革研究和能源法制改革研究等3个科研团队。团队成员中徐以祥、张志辽、张辉被重庆市高院聘为环境资源审判参与专家,徐以祥作为公益律师参与的生态环境损害公益诉讼案,选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保护长江经济带典型案例。
重庆广阳岛被誉为“长江风景眼、重庆生态岛”,是国家级绿色发展示范区和“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已发展成为重庆城市功能新名片,成为了重庆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典型案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样板标杆,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的窗口缩影,发挥绿色发展示范作用的引领之地。
春风催新绿
加强教学基地实践性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用法治保障绿色发展行稳致远
这样的西政,你爱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