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内地居民11月1日起结婚登记“全省通办”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  2021-10-31作者:陈强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福州10月31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陈强)为解决长期在外工作、学习、生活的群众回户籍地办理结婚登记不便的问题,从11月1日起,福建省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将实行“全省通办”。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日前发布的《关于开展福建省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全省通办”的通知》,“全省通办”适用于福建省内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即将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省的内地居民结婚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放宽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在结婚登记“全省通办”过程中,婚姻双方当事人要亲自到现场。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除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当事人需要提交的证件外,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上述通知强调,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和涉港澳台、华侨及涉外国人的婚姻登记不在此次“全省通办”范围。


责任编辑:王亦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