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习根
在“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指引下,中华民族正在进行着文明史上最为深刻而全面的改革和创新实践。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背景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在改革开放尤其是党的十五大以来法治建设快速发展基础上实现历史性根本飞跃的时代产物。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的战略。到党的十五大,正式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战略部署。1999年3月,“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被庄严载入宪法。跨入21世纪,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的十六大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一。党的十七大号召“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结合新时代的新形势新目标新战略,党的十八大重新确定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法治目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党的十九大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明确为十四条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全面部署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战略安排。
战略目标既已确定,那么,究竟如何以全面依法治国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最终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如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谋划好法治的顶层设计与全面统筹协调,解决以往历史上遗留的难以解决的老问题和全面依法治国所面临的新挑战新问题以及新的风险矛盾?如何实现国家和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法治化并进而充分彰显制度优势和制度效能?基于对这些问题的思考,在改革创新时代精神引领下,通过深厚的理论积累、生动的法治实践、不断的思想升华,总结新经验、形成新思维,逐步创新发展出具有实践说服力、社会公信力、理论解释力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凝聚为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灵魂
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灵魂。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并深刻阐释了一系列党领导依法治国的重大基本理论:
(一)发挥党的领导这一最显著优势,强化党对法治的集中统一领导。突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抓住了国家治理的关键和根本。党的领导之所以具有最显著优势的奥秘体现在:其理论依据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指导,其价值导向在于始终坚持人民民主,其根本路径是坚持依法治国和法治中国建设。
(二)在“三统一”中全面加强党对法治的领导。“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涉及三大根本问题:一是在方略设计上,坚持依法治国与依法执政相结合,把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起来;二是在主体地位上,由党来总揽、协调和保障权力依法运行,确保公共权力运行的方向正确、依法依规、权责明晰;三是在实施策略上,把组织领导法治体系和法治国家建设与树立法治思维、尊重宪法法律权威有机结合起来。
(三)在“四善于”中全面落实党对法治的领导。“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这要求:一是在领导意志上把党的意志与国家意志通过宪法法律有机统一起来;二是在组织制度上把住国家政权机关队伍建设的主阵地;三是在政权关系上构建科学的党政关系并通过政权机关实施对国家的全面依法有效领导;四是在活动原则上进一步厘清党民关系从而把人民民主与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有机结合。
(四)在“四个伟大”中以伟大工程为统领强化党对法治的领导。党的十九大提出了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明确在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为此,在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伟大进程中,应当不断增强党对法治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
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主题
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时代主题中进行价值定位和战略谋划,而不是就法治论法治。
(一)从时代轨迹看,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为中心线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时代主题的精神实质,习近平总书记高屋建瓴地进行了全方位的描绘,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依据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总布局是五位一体,总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二)从理论定位看,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总依据、总布局和总任务。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依据之上。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地域辽阔,民族众多,国情复杂。“我们党在这样一个大国执政,要保证国家统一、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都需要秉持法律这个准绳、用好法治这个方式。这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的基本考虑。”既不能超越阶段,也不能无所作为,而是要“根据现有条件把能做的事情尽量做起来,积小胜为大胜,不断朝着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前进”。
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根本上服务于指导和保障“五位一体”建设这一总体布局。法治在经济建设上具有规范经济关系、确认经济产权、维护市场自由、保障交易安全、促进公平竞争诸多独特价值。法治与政治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良法善治是民主政治和政治文明的基本标志。法治社会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具有基础性地位,法治建设与文化建设相辅相成,法治是生态文明的最有效保障,绿色法治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
习近平法治思想致力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总战略任务。应当以法治创新来寻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改革发展的最大公约数,保障实现现代化预期。要“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就必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从法治上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制度化方案”。而所有的制度构建与改革创新,无一不是为了“推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法治保障”。
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之问
(一)科学地回答了法治的初心使命问题。我们从哪里来?我们现在在哪里?我们到哪里去?法治的初心使命是什么?进入新时代以来,随着对这一本源性问题的深思熟虑,发现了法治中国的真谛,那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永远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实现依法执政和执政为民的有机统一,实现法治的规范性和人民性的有机统一。
(二)科学地回答了法治的治理模式问题。如何治国?如何治好国?如何保证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是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的一根主线。社会主义法治是制度之治最基本最稳定最可靠的保障。为此,需要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国,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国。”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体系的理论创新工程与法治实践工程,正在有效地解决这一历史性难题。
(三)科学地回答了法治的外部环境问题。如何应对国际国内复杂形势,化解各种矛盾风险,实现治理现代化?当今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而中国正处于民族复兴的关键期。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在若干重要讲话中无一不以透彻分析时局总体态势为出发点,通过发现问题、找准矛盾、挖掘根源,作出根本性、创新性战略决策。
(四)科学地回答了法治的根本道路问题。如何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是法治建设中的前提性方向性问题。习近平法治思想第一次明确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三层核心要义:一是法治的领导力量,即坚持党的领导;二是法治的制度架构,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三是法治的法理基础,即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五、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价值
(一)人民主体的权利精神。一切依靠人民,为了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切实保障人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时代精神的价值内核在于以人为本的权利精神。人权是法治的根本价值,法治是人权的实现之道。“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
(二)尊重规律的科学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一个建立在尊重规律尊重科学基础之上的科学的理论体系。尊重客观规律,坚持科学立法。树立科学执法观,引领严格执法。尊重司法规律,抓住司法本质,全面推进司法改革,促进公正司法。
(三)和谐包容的人文精神。和谐是中国价值与西方价值的明显区别之一。在法治的视野里,充满着平等平和、仁爱人道、和谐包容、诚信友善的精神之光,而一切感性、任性、专横与恣意妄为都与法治精神格格不入。
(四)社会公正的法理精神。社会公平正义是全面依法治国这一“显著优势”的根本表征。在形态上,法治公平所依托的社会公平是平等和公正的价值集合。在标准上,社会公平正义是评价法治制度改革实践成效的价值准则。在载体上,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是实现公平正义的价值载体。在实现上,以发展厚植分配正义的基础,以制度正义实现分配正义。为此,必须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 (原文刊载于《中国法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