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助力农业现代化

光明网-理论频道  |  2021-03-05

  作者: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 黄小军

  日前,《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以下简称“文件”)正式发布,既立足当前,着眼“十四五”开局,突出年度性、时效性,又兼顾长远,聚焦农业农村现代化,突出战略性、方向性。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文件对如何大力推进乡村产业发展,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夯实乡村振兴基础作了部署和安排,为下一步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是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举措,要以推进农业提质增效、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壮大各类经营主体等方面为抓手,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让广大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切实推动农业提质增效

  依托乡村特色优势资源,强化创新引领,聚集资源要素,走产业链延伸、价值链提升和供应链重组“三链重构”的发展路子,把资源优势转变成为产业优势。积极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拓展农业增值增效空间和农业功能价值,强化加工流通延链、科技创新补链、要素聚集壮链和业态创新优链,引导加工产能下沉重心,拉近产地销地距离,打通产业链供应链堵点,确保上中下游顺畅对接、安全对接,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道路。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推动形成主导产业集聚、扶持政策集成、强县富民统一的农业发展格局。

  大力发展县域经济

  立足县域布局特色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构建县、镇(乡)、村层级分工明显、功能有机衔接的格局,引导乡村产业向主产区、中心镇、中心村、物流节点和聚集区汇聚,把产业链主体留在县域,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为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此外,土地、劳动力、技术和资本是乡村经济发展必备的要素,要注重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乡村产业要素资源方面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城乡资源要素双向流动、融合发展,更多地吸引城市的资源、资产、资金、人才等要素向农村流动,为农业现代化提供强劲的发展动能。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乡村产业融合发展起着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的作用,要树立大农业融合理念、大市场抱团理念、大资源整合理念、大生态绿色理念和大网络特色理念,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和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建设一批农业产业强镇,创建一批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形成多主体参与、多要素聚集、多业态发展、多模式推进的融合格局;要进一步挖掘农业的生态价值、休闲价值、文化价值,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丰富乡村经济业态,拓展农业的内涵、外延和发展领域,跨界重组带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重点发展“农业+”工业、“农业+”旅游、“农业+”商业等,发展新产业,催生新业态,通过以工补农、以商补农、以游补农,带动更多农民参与受益,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一产强、二产优、三产活。

  统筹兼顾培育各类经营主体

  要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职业农民队伍,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经营主体,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实现家庭经营、合作经营、集体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其中,一要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把农业规模经营户培育成有活力的家庭农场;二要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加大对运行规范的农民合作社扶持力度;三要发展壮大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新发展,做大做强,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标生产,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标准“领跑者”,突出龙头企业带动、创业创新驱动、联农带农互动,构建企业和农户优势互补、分工协作、互惠共赢的格局。

责任编辑:梅潇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