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阎志:建议收买儿童者与拐卖者同罪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  2021-03-05作者: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杨洁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3月5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杨洁)“没有收买才没有买卖,一定要在源头上杜绝拐卖儿童的行为。”全国人大代表、卓尔控股董事长阎志对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说。他建议加重对收买儿童者的处罚,实施买卖同罪。

《刑法修正案(九)》第241条第6款的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阎志建议,取消第241条第6款的规定,宽宥其中一方不利于惩罚和预防此类犯罪行为的发生。

阎志认为,随着技术的发展,社会上已拥有多种科技手段帮助追回失踪儿童。

他建议,从源头上建立完善、可追溯的身份识别系统。将新生儿指纹、血液采集纳入初次身份登记必备流程,提高儿童生物识别率,建立全国联网的人口资料库。同时要建立全民共防共建的信息预防机制,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广DNA数据库、虹膜数据库、人脸识别数据库等技术应用,便于全国远程比对,节省寻回被拐儿童时间。

另外,要加强医院对出生证办理的管理力度,严厉打击倒卖出生证、伪造亲子鉴定等灰色产业,切断伪造身份证明利益链条,打击非法落户行为。

“如果只有卖方有罪,买方无罪,就有人违法去买,形成市场,导致有人去拐卖孩子,这是一个结果导向。”阎志认为法律应该根据情况发展而不断完善。

近年来,阎志在两会上持续关注并强力打击拐卖儿童行为。他认为,要除恶务尽,让社会真正做到“天下无拐”。

2020年12月1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9年《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统计监测报告显示,我国持续加大打击拐卖儿童犯罪的力度,拐卖儿童现象明显减少。2019年全国破获拐卖儿童案件413起,比2015年下降45.4%。三年来,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发布近4000名儿童失踪信息,找回儿童3900余人,找回率达到98%以上。

阎志建议,要调整与完善现行收养制度,同时杜绝假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调整现行收养制度,通过疏通合法收养渠道、简化收养程序、降低收养门槛,以萎缩儿童拐卖市场。同时要对网络非法“送养”等违法乱象加大整治力度,让变相的儿童拐卖无处藏身。


责任编辑:梁国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