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 靖
2020年,我国的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决定性胜利,充分证明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先进性、科学性。但是,乡村振兴仍然任重道远,习近平总书记在去年末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下一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应该怎样理解、怎样展开?笔者谈一点认识。
居安思危,预防相对贫困
目前,我国的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巨大成绩,全国消灭了绝对贫困,所有贫困线以下的绝对贫困人口都实现了“两不愁三保障”,但是,“要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并非易事。随着市场化改革深化和进一步对外开放,地区分化、城乡分化、村民分化都可能加剧,由此会导致财富分配的“基尼系数”持续扩大。一部分刚刚摆脱绝对贫困的农村人口有可能陷入长期的相对贫困之中,甚至如果相对贫困不能得到遏制,绝对贫困还可能反弹。具体表现就是随着新业态、新技术的出现,一部分农村人口会因为在城市打工失败而失去收入来源,他们的家庭可能交不起电费、水费、气费、网费,在北方地区,还可能在冬季交不起取暖费,其子女也可能因此辍学。
技术创新、产业升级是市场活力的展现,也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提升经济竞争力的必由之路。但同时也要看到,技术创新的过程、产业升级的过程一般是技术、机器替代劳动力的过程,由此,劳动密集型的制造业、流通业都将受到极大冲击。在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由信息化、智能化引领的现代制造业对劳动力的需求将会持续下降,新的机器和机器人的生产效率、经济效率都将远远高于一般的蓝领工人。由此,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将难以在城市寻找到合适的工作,他们将不得不返回农村。如果农村仍然凋敝,没有机会就业,他们只有长期处于一种待业状态、失业状态,这必然导致相对贫困的扩散。
从这个意义上看,乡村振兴的重要性凸显出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把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赋予县级更多资源整合使用的自主权,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乡村振兴,其实就是要在县域范围内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创业、就业创造机会,其中乡、村产业的孵化和发展是重点。
产业振兴,重构乡村产业组织
乡村,泛指县城以下的乡镇及农村地区。乡村往往覆盖了大部分的国土面积,拥有森林、山地、河流、滩涂、耕地、矿产等丰富的自然资源,也至少包括一半以上的户籍人口和劳动力。但是目前,除了农业和最基本的一些邮政、交通、餐饮等传统服务业,大多数地区乡村的制造业、加工业、高端服务业处于一种“空壳状态”,这是县域经济、农村经济巨大的损失,是乡村振兴亟须解决的难题。
制造业、加工业是乡村产业的核心和基础,是实现“三产融合”的关键。长三角地区县域经济发达的主要原因就是在乡、镇、村有乡镇企业的背景和产业组织的经验,加上上海、南京、杭州等大城市的技术、人才辐射,所以这些地区乡村的“三产融合”“城乡融合”进展都比较顺利,不仅吸纳了本地的剩余劳动力就业,还吸纳了不少中西部地区的剩余劳动力就业。但是在其他大多数地区,乡村一般缺乏这种产业组织的背景、网络和优势,更缺乏人才、技术的辐射和带动,所以乡村产业很难通过市场竞争自发发展起来。为此,必须“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重构乡村产业的组织网络,为乡村产业振兴创造基础和条件。
第一,县、乡要积极扶持乡、村两级的产业园区建设。乡村制造业、流通业的发展,首先需要建设用地和配套设施,这就需要乡、村本着节约用地原则,科学规划、精心建设乡镇产业园区。要吸取以前“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粗放式发展的教训,乡村的产业园区也需要道路、电网、通信、自来水、排水的“五通一平”。园区可以招商引资,引进先进企业进驻,主要是承接产业转移、技术转移,也可以因地制宜地孵化、发展本地的农产品加工业和物流业。各个行政村内的产业园区,主要是为各个专业合作社提供农产品加工、物流、冷链、信息等综合服务的场所。
这种“乡镇产业园区+行政村产业园区”的乡村产业组织网络,是县和乡镇领导班子应该“有所为”的地方。
第二,行政村要发展合作社等新型集体经济。合作社是把农民组织起来的行之有效的组织形式。在一个村庄内,由于资源禀赋的复杂性、多样性,可以孵化出多个专业合作社。在广东,村庄内蔬菜合作社比较普遍,但也可以有香蕉合作社、砂糖橘合作社、养鸡合作社等。这些专业合作社可以改变“小农户”的细碎经营状态,让它们能够通过合作社对接城市的大市场、大卖场,完成“惊险的跳跃”。但是,目前的各种专业合作社,在制度上存在一些先天不足,严重影响合作社的稳定性和效率。这就迫切需要发挥村“两委”成员的“基层战斗堡垒”作用。具体来讲,就是可以在行政村成立综合社,综合社一方面为各个专业合作社提供停车场、冷库、加工车间、信息咨询等公共服务,避免重复建设和土地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也可以把综合社作为村集体经济的资产,不断做大做强。综合社的利润可以充实村庄财政。
乡村产业的孵化和产业组织网络建设是乡村振兴的方向和重点,但前提是必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生态建设,培育城乡融合之源
乡村的生态环境,是乡村振兴最重要的资源,也是防止绝对贫困反弹、相对贫困扩大的最重要的物质基础。其原因在于,乡村的生态环境包括洁净的空气、水源、生态农产品和“各美”的乡村景观,是新技术、新行业几乎永远不可替代的生命元素。随着国家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高度重视,随着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乡村旅游业、生态农业必然成为一种新业态,从而为乡村产业开辟一条独特而稳健的发展道路。这一由乡村丰富的自然资源延伸出来的产业链与乡、村两级的产业园区耦合,将会释放出越来越多的就业机会。由此,返乡的农民就可以在乡村重新发现可以大有作为的广阔天地。进而在相对贫困消弭的同时,来自乡村巨大的有效需求,可以为国家的“内循环”注入源源不断的优质能量。
从资源到生态,从生态到三产融合、城乡融合发展,乡村产业完全可以实现产业发展的内生性、平等性,而不是永远依靠政府、城市的转移支付和扶持。
作者系华南师范大学“三农”与城镇化研究所所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