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援助”到“伙伴”——读懂南南合作实践中的中国贡献

光明网-理论频道  |  2021-01-28

作者:中国农业大学国际发展与全球发展学院荣誉院长、教授 李小云;中国农业大学国际发展与全球发展学院副教授 郦莉

  2021年1月10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新时代的中国国际发展合作》白皮书,全面阐述了新中国自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通过对外援助等方式在经济社会发展领域开展的多双边国际合作理念与实践。

  从国际发展合作的历史与现实结构来看,以经合组织发展援助委员会(OECD/DAC)为代表的北方国家援助贫困国家的做法,为维护二战后的国际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形成了具有西方价值特点的国际发展合作格局,但却难以从根本上改变受援国贫穷落后的状态。白皮书基于中国南南合作实践,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视角对中国国际发展合作进行了梳理,为未来绘制了一幅全球南方视角中的发展合作新图景。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推动国际发展资金的来源多元化。目前,由北方向南方国家单向提供援助的方式,面临资金链断裂、系统失能的巨大风险。中国设立南南合作援助基金、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中国-联合国和平与发展基金、能力开发信托基金、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信托基金、中国-联合国粮农组织南南合作信托基金,并与全球多家银行设立能力建设基金,增加捐资力度,并通过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新开发银行项目提供准备基金,有助于防范国际发展合作资金和资源过分依赖单一渠道的风险。

  其次,基于需求拓展经费的规模与领域。20世纪50年代之前的国际发展援助,采用跨国货币政策调控方式,难以满足受援国实际需求。中国通过友好协商确定合作项目,不做超越合作伙伴发展阶段、不符合合作伙伴实际需要的事。根据外方实际需求和情况,因地制宜地在减贫、农业、促贸、生态、气候、医疗、民航、核能等领域开展外援。2013年至2018年,中国对外援助金额为2702亿元人民币,其中,无偿援助1278亿元人民币,占对外援助总额的47.30%,无息贷款113亿元人民币,占对外援助总额的4.18%,援外优惠贷款1311亿元人民币,占对外援助总额的48.52%。中国对外援助规模和领域的拓展,遵循量力而行的原则,需求信息搜集方法的不断积累和进步也提升了精准施策的援助效果。

  再次,为全球伙伴关系构建注入新内容。国际援助领域先后达成了《塑造21世纪:发展合作的贡献》(1996年)《巴黎宣言》(2005年)《阿克拉宣言》(2008年)和《釜山合作宣言》(2011年)等成果,南北国家之间的利益在聚合。中国特色的援助方式,既加大了对“一带一路”国家、最不发达国家、内陆发展中国家、小岛屿发展中国家和重债穷国的援助力度,也通过三方合作加强了同日本、瑞士、英国、法国、挪威、新西兰、欧盟等发达国家及区域组织的合作交流,建立更加平等均衡的全球发展伙伴关系。

  最后,为全球公共产品的供给注入信心。在逆全球化和新冠肺炎疫情对发展合作结构产生重大影响的当下,中国分享治理经验和适宜技术,积极开展以航天及卫星应用、3D打印技术、计量技术、海洋生物技术等为主题的技术培训项目,引导更多资源用于发展中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支持广大发展中国家破除发展瓶颈。这不仅有益于支持补强全球治理体系中的南方短板,更有助于带动更多发展中国家融入国际分工合作体系,提振全球参与公共产品供给、共享共赢的信念与决心。

  南南合作是中国开展国际发展合作的基本定位,发展合作是人类当前唯一的选择、也是最为重要的抉择。在“后疫情时代”发展焦点转向“人类安全”的今天,全球南方正以自身的发展合作实践,推动全球治理从“援助”向“伙伴”关系发展。唯有呼吁、倡导和支持多边主义,特别是承认联合国在发展合作中的重要作用,才能破除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框架的重重阻碍,朝着理想中的目标阔步前行。

责任编辑:梅潇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