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延长高校毕业生录用接收期限
省内高校2020届湖北籍毕业生获求职创业补贴

2020-05-14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杭州5月14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李剑平)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促进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就业。其中重要的一条措施是,对浙江省高校2020届湖北籍毕业生,发放每人15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浙江省决定延长高校毕业生录用接收期限,引导用人单位有序推迟面试体检和签约录取时间。该省对延迟离校的应届毕业生,相应延长报到接收、档案转递、落户办理时限;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可将户口、档案在学校保留2年或转入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参加用人单位考试、录用,录用后参照应届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

浙江省今年加大就业见习求职支持力度。对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时中断见习的,相应延长见习单位补贴期限。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20年和2021年,浙江省国有企业将拿出不少于50%的新增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不得将本单位实习期限作为招聘入职的前提条件。对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该省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据了解,浙江省内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孵化基地、小微企业园等平台应安排一定比例场地,免费向高校毕业生等群体提供。疫情期间,创业平台为承租的创业主体减免租金的,各地给予一定运营补贴。该省鼓励各地建立以创业带动就业为主要支持方向的创业引导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为重点群体创业提供股权投资、基金扶持等服务。比如,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的,按规定给予最高10万元的创业补贴。

【责任编辑:梁国胜 流程编辑:梁国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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