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抬物价、趁火打劫?最高检:严厉打击!

2020-02-07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2月7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称,该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最高检要求检察机关在疫情防控中积极履行检察职能,特别要按照中央部署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趁火打劫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制售伪劣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维护防疫工作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

“海运仓内参”(ID:hycplb)注意到,这并不是最高检首次就疫情问题中的违规现象发声。在此之前,最高检已经发布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公告》与《关于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两个文件。以法律手段保障社会秩序与民众合法权益,是疫情特殊时期的必然要求,也符合当前中央对抗击疫情工作的指示精神。


利用疫情哄抬物价,不仅在道德上是“趁火打劫”的恶劣行为,在法律上也必然要受到严惩。“海运仓内参”(ID:hycplb)注意到,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各地已有不少商家因哄抬物价被严惩。

据央广网消息,2月6日下午,浙江省绍兴市市场监管局对绍兴大润发超市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经查,1月26日前(含当日)该超市芦笋购进价格为54元/公斤,按98元/公斤价格出售,1月27日-28日,在进价回落到36元/公斤的情况下,仍按98元/公斤出售,直至1月29日将销售价格下调至71.6元/公斤,2月2日后(含当日),芦笋购进价格进一步回落至18元/公斤,但该超市仍以71.6元/公斤价格对外销售,售价持续维持在高位。根据法规要求,相关部门拟对该超市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罚款1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罚单,是疫情防控以来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开出的首张”百万级罚单“。这不只是对违规商家恶劣行为的严惩,也是对其他蠢蠢欲动者的警示:任何试图发“国难财”的个人与机构,都无法逃脱监管机构的惩处。


如果说超市的生鲜蔬果价格与民众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是民生之大事,口罩的售卖状况则关系到民众在疫情特殊时期的生命安全。但是,即便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仍有个别人在动歪心思,想趁机大捞一笔,或囤积口罩产品,或恶意抬高价格。

这些行为伤天害理,注定要付出代价。不久之前,天津一家药店以128元高价出售进货价12元的N95口罩,据媒体报道,当市场监管部门到达该药店时,销售人员表示没货,但其仓库里囤积了大量N95口罩。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当场责令这家药店暂停营业,接受下一步调查处理。还有一些不法商家在口罩问题上以次充好,甚至生产、售卖假冒伪劣的口罩。1月26日,因所售口罩以次充好,哈尔滨一药店被处5万元罚款。

这些案例一再提醒人们,试图在疫情特殊时期趁火打劫,不仅会扰乱公共秩序、损害民众利益,也会给行为人自己造成严重的损失。按照最高检的最新要求,全国各级监察机关还将坚定履行责任,重拳出击,对那些不法商家及其行为展开严厉打击。

资料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央广网

撰文 /黄帅 编辑 /杨鑫宇

【编辑:杨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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