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扮副省长之子,竟然只是为了“骗婚”

2020-01-13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一直以来,冒充“领导”或是“领导”身边的人招摇撞骗,都是一种十分奇葩而时常见诸报端的现象。尽管从直觉上讲,这种诈骗行为总是给人一种荒唐的印象,诈骗者为自己编造的身份也经不起推敲,但在现实中,却总是会有人在这种“低级”的骗术面前中招,甚至为此不惜一掷千金。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一则刑事裁定书,便披露了一起发生在安徽省的此类案件。

这起案件的“主角”,是安徽省合肥市的冯磊,而他假扮的对象,则是安徽省原副省长陈树隆的儿子。2019年,因涉嫌受贿、行贿、诈骗、重婚,冯磊被逮捕、起诉,最终被庐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八个月。值得注意的是,作为犯罪嫌疑人的冯磊,并不是什么江湖骗子或社会闲杂人士,而是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检察院的一名在编公务员。

让这起案件的详情得以曝光的,是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发布的《冯磊受贿、行贿、诈骗、重婚二审刑事裁定书》。令人颇感意外的是,尽管冯磊有假扮“陈树隆之子”的犯罪情节,同时也犯有诈骗罪,但其假扮“陈树隆之子”的行为却与其诈骗罪名无关,而是为了“骗婚”,也就是说,与其重婚罪名有关。

裁定书指出:2014年5月,冯磊虚构事实,以缴纳洪某“保证金”的名义,要求洪某妻子方某向其指定的账户转账237万元。2014年7月底,冯磊再次以缴纳“保证金、罚金”名义要求方某转账297万元至其指定的账户。2017年5月,冯磊虚构事实,以“上司处长甄法军”家孩子上学需要用钱的名义,分两次向洪某借款共计50万元。这说明冯磊的诈骗犯罪,是通过他的职务便利得以实现的,而他假扮“陈树隆之子”,则令有他图。

关于陈某的重婚罪行,裁定书有详细的描述。2007年11月26日,冯磊与何某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2010年左右,冯磊与郑某结识并同居,2012年5月冯磊在与郑某办理结婚登记时,办理了“皖合蜀山结字第010805082”号假结婚证。之后两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2015年4月生育一子。

显然,何某是冯磊唯一的合法妻子,而郑某则是冯磊重婚罪行的受害者,换句话说,是被冯磊“骗婚”的对象。郑某证实,2009年夏天,冯磊以“陈某”的名义开始追求郑某,其间,“陈某”多次强调自己在省检察院工作,父亲是陈树隆,冯磊、“陈某”均为工作需要的化名。

2012年,郑某提出结婚,“陈某”也同意了。大约在2014年初,“陈某”让其搬到合肥市政务区置地柏悦公馆2幢2701室居住,说房子是他父母买的,但没有过户,之后他们便一直住在那里。2014年郑某怀孕,之后她就不工作了,日常生活开支均由“陈某”承担。最终,直到2018年8月1日,纪检办案人员把“陈某”从其家中带走,被蒙在鼓里长达9年的郑某,才终于知道了自己“丈夫”的真实身份,和他一直拥有的另一个家庭。

显然,不论是在骗取他人钱财上,还是在欺骗他人感情上,冯磊都是一个颇有手段的“高手”,而他之所以选择了“陈树隆之子”这个身份用来骗婚,看中的正是与“领导”的神秘关系所带来的“光环”。事实上,这种冒充“领导”身边之人行骗的犯罪手段之所以能够屡屡得手,就是因为许多人过度迷信“领导”的权力与影响力,而这也从侧面反映出了“官本位”思想造成的不良风气。

尽管冯磊的“陈树隆之子”身份是假的,但陈树隆本人在滥用职权、贪污腐败上犯下的罪行却一点不轻。2019年4月3日,安徽省委原常委、安徽省原副省长陈树隆被判无期徒刑。判决书显示:1994年至2016年,陈树隆利用担任安徽省国债服务中心主任、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芜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长、中共芜湖市委书记、中共安徽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发展、项目开发、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相关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758亿余元。

最终,不论是身居高位的副部级“老虎”陈树隆,还是假扮“陈树隆之子”的科员冯磊,都没能逃出法律的追查。这说明,在“苍蝇老虎一起打”的纪检监察攻势面前,公职人员不论官职高低,一旦有违纪违法行为,都必然要为此付出代价。

资料来源:澎湃新闻、新京报等

【编辑:黄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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