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原主席,竟与涉黑人员沆瀣一气

2019-12-24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今天(122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陕西省汉中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王隆庆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王隆庆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伪造、转移、隐匿证据,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违规公款吃喝,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违反组织纪律,违反规定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在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群众纪律,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承发包、行政审批许可等事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贪污、受贿犯罪。

纪检监察部门对王隆庆的批评措辞十分严厉: 王隆庆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背离理想信念,丧失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交友无原则,做人无底线,与涉黑人员沆瀣一气,为官不清廉、从政失操守,严重破坏清亲政商关系、败坏一方政治生态,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肆无忌惮,不知敬畏,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海运仓内参”( ID hycplb )注意到,王隆庆不仅存在严重的经济腐败问题,还与涉黑人员沆瀣一气。在全国范围内“扫黑除恶”行动不断加强的态势下,任何与黑恶势力有关的腐败官员,都将面临党纪国法的严厉惩处。

与涉黑人员存在不正当关系的官员,对当地的政治风气也会造成严重的破坏。此前已有多起类似案例被曝光。 2019 12 9 日,黑龙江省黑河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刘修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从官方通报可知,他就存在执法犯法,贪赃枉法,与涉黑人员沆瀣一气,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问题,作为一方治安的保护者,他竟然与黑恶势力纠缠在一起,存在利益勾结,这严重破坏了领导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

与之类似,在 2019 5 10 日被开除党籍的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孟建伟,也存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问题。纪检监察部门也严厉批评了孟建伟的问题:孟建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应予严肃处理。

个别干部涉黑的问题,在基层的政治生态中也存在。 12 22 日,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了 3 起近期查处的党员干部充当“保护伞”问题,其中包括: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彭海防充当“保护伞”问题。漳州平和县公安局霞寨派出所原所长谢惠明充当“保护伞”问题。宁德市蕉城区法院原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吴际才、民一庭原副庭长刘永其充当“保护伞”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纪检监察报》曾专门刊文谈及腐败官员的涉黑问题:“涉黑腐败,是最‘黑’最‘恶’的腐败之一。除恶务尽,只有彻底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才能从根本上防止黑恶势力卷土重来。”尤其是“与涉黑人员沆瀣一气”这样的表述,更是体现了个别干部的严重问题。正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想营造一个清净和谐的政治风气,就必须清除这些干部队伍里的害群之马,将黑恶势力在干部中的“保护伞”彻底拔掉。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中国纪检监察报等

撰文 /黄帅 编辑 /杨鑫宇

【编辑:杨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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