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省打掉了1330把“保护伞”

2019-12-20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12月20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登文章,对陕西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工作要求的情况做出了阶段性的汇总与总结。文章称:陕西省把“打伞破网”作为主攻方向,主动与政法机关协同配合,提前介入公安机关正在查办的涉黑涉恶案件,实现了扫黑除恶和“打伞破网”同向发力、同步推进,取得了许多重要突破。

引人注目的是,这篇文章之中,出现了一个令人眼前一亮的重要数字,那就是陕西省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打掉的“保护伞”的数目。据陕西省纪委监委披露:截至今年11月底,全省立案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1330个,其中厅局级15人、县处级151人。这串长长的名单,体现出了陕西省扫黑除恶的决心与成果,证明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与价值。


在这1330个“保护伞”中,有不少都是“连伞成片”,互有勾结的。在查处咸阳市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权王军,咸阳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李军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中,陕西省纪委监委发现其涉黑涉恶犯罪问题,及时启动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将涉黑涉恶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深挖彻查,一举打掉吴领会等5个涉黑涉恶犯罪团伙。对中央督导组重点督办的汉中市苟少森、朱历军案,陕西省纪委监委成立由副书记牵头负责的工作专班,主动联合公安机关协同办案。仅仅在这两起案件之中,陕西省就抓获了黑社会性质组织涉案人员171人,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27人,其中厅局级4人,县处级8人,乡科级11人。

在陕西省因为充当“保护伞”被查的15个厅局级官员中,知名度最高的,大概就是曾经写下所谓的“绝命书”,引起舆论高度关注的咸阳市原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权王军。尽管权王军本人就是一名纪检监察干部,但他却利用手中的权柄捞取钱财,问题十分严重。

据披露:2016年至2018年,权王军在担任咸阳市纪委书记期间,利用职权干预公安机关有关案件办理,为多名涉黑涉恶犯罪人员提供保护。2018年8月,咸阳市武功县公安局对以吴领会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人员予以拘留,权王军多次要求咸阳市公安局相关领导释放吴领会或降格处理。涉恶犯罪人员张某某,因涉嫌非法放贷、非法拘禁犯罪被咸阳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后经权王军协调,该案一直搁置。此外,权王军还利用职权,为涉恶犯罪人员李峰等人争夺兴平市某大厦产权提供帮助。

另一个值得一提的厅局级“保护伞”,则是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原党组书记、厅长冯振东。当时,陕西省纪委监委对延安市宝塔区以贾延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展开了查办,随后发现了以冯振东为首的一大串“保护伞”。延安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祁玉江,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杜安平,延安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原副部长孙继林,延安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宝塔分局原党委书记兼局长党延文,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刑警大队原大队长加军等人,全都牵涉到了这起案件之中,足见这起案件的范围之广,问题之深。

值得注意的是,在陕西省,有多名在地方颇有权力的“保护伞”,都是在凌厉的“打伞”攻势之下,畏惧于东窗事发,而选择主动投案的。延安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祁玉江、华阴市委政法委书记权渭阳、榆林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副主任蒋志宏等人都在其中,这说明了陕西省的行动确实给他们带来了强烈的压力。

1330张“保护伞”的破灭,说明对犯罪分子而言,不论他们找到的保护伞数目多大,级别多高,最终都无法让他们得到真正的保护。他们也应该深刻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倘若试图用这种权力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那最后既保护不了别人,也保护不了自己。

资料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新华社等

【编辑:黄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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