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两名辽宁厅官被“双开”!

2019-12-17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12月16日晚间七时许,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先后公布了两名官员被处分的通报。二人均因严重违纪违法,被有关部门处以了“双开”的处分。值得关注的是,在这两个前后脚被通报处分的官员身上,有着不少“共同点”,而他们两个所犯的错误,在性质上也有相同之处。

这两个被“双开”的官员,分别是辽宁省委委员、省委统战部原副部长高宏彬,以及辽宁省抚顺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董春然。

经查,高宏彬理想信念缺失,表里不一,搞两面派、做两面人,为树立个人权威,在有关文件汇编中突出其个人主张,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为谋求职务提拔向领导干部赠送大额礼金,利用职权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干预插手有关返还土地出让金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经查,董春然理想信念缺失,无视党纪国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私营企业主宴请;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使用下属单位公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从任职履历上看,两个人都是土生土长的辽宁本地干部,而在职务职级看,两个人则同样是担任要职的厅级官员。最重要的是,在两个人的处分通报当中,出现了一句相同的表述:“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而这样的表述,在其他干部的处分通报之中并不算常见。

通报中提到的“组织函询”,指的是纪检监察机构常用的一种调查方式——谈话函询。谈话函询既是处置问题线索的重要方式,也是落实“四种形态”中第一种形态的重要抓手,体现了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的精神。

一般而言,谈话函询往往发生在正式调查之前,被谈话函询的干部一般都并未被正式立案调查。谈话函询的目的,是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让被人举报的党员领导干部把问题如实讲清楚,体现出对党忠诚老实的态度。最终,函询的结果会纳入函询对象廉政档案,倘若干部确有问题,老实交代有助于其获得相对宽大的处理,而如果干部没有问题,谈话函询也可以帮助其澄清问题,防止其名誉受到不良影响。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于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的党员干部,应认定为违反组织纪律。而在执纪实践中,对那些经组织多次谈话函询,仍隐瞒真相,欺骗组织的恶劣行为,纪检监察机构也可能会将其认定为违反政治纪律。显然,这种行为的性质严重违背了党纪,因此必然会受到严肃处理,而妄图用这种方式掩盖自己更多的违纪违法行为,最终也注定要遭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在处分通报中,专门被提及这项问题的官员并不算多,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种行为在落马官员之间不普遍。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的2018年“打虎”简报中,有76%的被通报落马干部“不够老实”,存在不如实说明问题的情况。其中,有人不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有人在组织谈话和函询时不如实说明,也有人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时还企图瞒天过海。由此观之,这两名干部在函询过程中隐瞒真相的情节,恐怕相当严重。

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是许多问题官员的通病。他们以为自己能够凭借小聪明和狡猾的手段,骗过纪检监察机构的眼睛,从而瞒天过海,暗度陈仓,但最终等待着他们的,往往是党纪国法的严惩,乃至漫长的铁窗生涯。这一点,还应被深刻引以为戒。

【编辑:黄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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