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原副院长被捕,“巨额资产”从何而来?

2019-12-12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12月11日,海南省高院网站发布消息: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家慧(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海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日前,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张家慧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因为涉案金额巨大,张家慧案从被媒体曝光开始,就引发了舆论的高度关注。海南省政法委官方微信公众号曾公布《有关反映张家慧、刘远生有关问题调查的结果通报》,文章指出:“虽然刘远生与张家慧已办理离婚,但两人交集颇多。除共同拥有私人会所外,刘远生、张家慧还拥有共同所有资产1341.69万元。”

11月30日,张家慧被开除党籍。经查,张家慧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指使他人串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在私人会所宴请他人;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

“海运仓内参”(ID:hycplb)注意到,纪检部门对张家慧的批评十分严厉:“张家慧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背离党的宗旨,毫无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善于伪装,品行低劣,私欲膨胀,以权谋私,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张家慧作为省高院的领导干部,竟然知法犯法,严重破坏了国家公职人员的形象,对当地的政治风气与法治建设也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对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维护了党纪的威严,彰显了国法的力量。

而且,张家慧的问题,远不止是个人腐败而已。11月30日,海南省高院网站发布了《联合调查组关于网络反映张家慧、刘远生有关问题调查结果的通报》,其中指出了张家慧及其家人的一系列具体问题。

有关张家慧夫妇巨额财产的问题,官方曝光的相关数字让人瞠目结舌:“与刘远生相关联的公司共计36家,已转让3家、注销或吊销8家,目前刘远生实际控制或参股的公司25家。经评估,目前刘远生拥有海口水云天小区房地产项目资产价值9.76亿元,拥有重庆雷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0%股份和房产价值2.4亿元,加上其他资产,刘远生及其公司的资产为18.007亿元”。

张家慧案的教训,应当被官员群体深刻地引以为戒。对此,海南高院党组表示:“要认真汲取教训,深入开展司法廉洁专题教育,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筑牢拒腐防变底线,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惩治司法腐败,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司法责任制改革中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建设”。

作为法院的领导干部,张家慧本应以身作则,严格恪守法律,怎能知法犯法,践踏底线?张家慧一案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公共影响,等待涉事者的,将是法律的严肃惩戒。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海南省高院网站等

编撰 /黄帅 编辑 /杨鑫宇

【编辑:杨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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