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竟与涉黑人员沆瀣一气!

2019-12-09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今天(12月9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消息:黑河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刘修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查,刘修忠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承发包;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权为涉黑组织成员逃避追诉提供帮助并收受钱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涉案钱款并非法占为己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徇私枉法、贪污、受贿犯罪。

纪检部门对这个落马官员的批评措辞十分严厉:刘修忠身为公安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原则丧失,纪法意识皆无,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瞒报个人有关事项;执法犯法,贪赃枉法,与涉黑人员沆瀣一气,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为政不廉,亦官亦商,贪敛钱财;为官擅权,违规插手干预市场经济活动;生活放纵,道德败坏,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海运仓内参”(ID:hycplb)注意到,12月6日,黑河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郭建华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刘修忠是继郭建华之后,又一位被查的黑河市官员。从履历上看,他长期在黑河市公安局工作,是一名“老公安”,但他竟然与涉黑人员沆瀣一气,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可谓严重破坏了公安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对当地的政治生态也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仅在2019年,就有多名公安系统官员因涉黑落马,其中不乏地方要员。今年5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孟建伟被开除党籍,便是一个典型案例。

经查,孟建伟理想信念、宗旨意识丧失,目无党纪国法,对抗组织审查;违反议事规则,未经集体研究个人决定重大事项,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将公权力沦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收受礼金,向国家公职人员赠送礼金,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及其子女收受对方巨额财物,纵容、允许配偶在其管辖地区经商办企业,纵容、默许配偶以本人名义为亲属安排工作;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干预案件审查,违规批准购买民用枪支弹药;生活作风腐化,造成不良影响。

纪检部门严肃批评:孟建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应予严肃处理。

事实上,不论是否是公安系统的干部,任何国家公职人员一旦涉黑,都必将遭到党纪国法的严惩。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取得成果的趋势下,任何心存侥幸的违纪违法官员都难逃法网。

附着在公权力上的黑恶势力必须被清除,这样才能营造和谐、干净的社会风气,正如《中国纪检监察报》所言:“涉黑腐败,是最‘黑’最‘恶’的腐败之一。除恶务尽,只有彻底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才能从根本上防止黑恶势力卷土重来。”

资料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中国纪检监察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撰文 /黄帅 编辑 /杨鑫宇

【编辑:杨鑫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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