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认为“官途不顺”的他,退休15年后被查

2019-10-16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今天(10月16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发布了浙江省绍兴市政协原副主席陈建设严重违纪违法案的剖析。

陈建设是浙江新昌人,仕途轨迹基本上没离开绍兴市。他历任绍兴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流通科干部、副科长,绍兴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绍兴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绍兴市副市长,绍兴市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等职,今年1月被查。

虽然陈建设落马前的官职不算高,但他身上有两点格外引人注意。其一,陈建设在2004年9月提前退休,此时距离他离开绍兴市副市长的位子才1年,退休时间过早,实属反常。其二,陈建设在退休15年后被查,而且是主动投案,这在落马官员案例中十分罕见。

陈建设到底犯了什么事?从此前官方通报来看,陈建设毫无党性原则,毫无廉洁意识,利用手中权力为自己提前退休“铺路架桥”,与私营企业主合股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取酬;利用职务便利为私营企业主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今年5月7日,在陈建设被开除党籍时,纪检监察部门特别提到:审查调查期间,陈建设在其忏悔材料中剖析,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个人私心、虚荣心占据上风,将党性观念和公仆意识通通抛之脑后,私欲膨胀,完全从个人私利出发考虑问题,错误地认为“官途不顺”时,要尽力抓住将所谓的“人力资本价值”转换成现实的资本价值。陈建设表示,完全接受组织的处理和法律的制裁。

“海运仓内参”(ID:hycplb)注意到,陈建设的违纪违法问题出现在其仕途生涯的后期。年轻时的陈建设,只用了13年的时间,就从绍兴市食品公司党委委员的位子上,做到了绍兴市副市长,在这个阶段,调查部门也没发现他有腐败问题。但是,随着陈建设职位的提升,手上权力的扩大,他逐渐背离了党员干部的初心。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披露,陈建设50岁那年,原本以为自己能在副市长的岗位上再干一届,到55岁转岗人大或政协。然而,有关领导找他谈话,表示他将被调整到政协任职,担任绍兴市政协副主席。

按照规定,党员干部必须服从组织的安排,为人服务不分岗位,但陈建设面对不满意的安排,心里开始有了“如意算盘”。在他看来,政协属于“清水衙门”,可谓有职无权。在泛滥的私欲推动下,陈建设琢磨起利用权力、资源来办企业赚钱的门道。

据调查发现,陈建设在职期间及退休后的三年间到原职务管辖地区的多家企业兼职取酬,共计230余万元(税后)。在这个过程中,他的贪欲越来越大,“发挥权力余温,收受巨额贿赂”成为他走向堕落的途径。

陈建设被查后,他在忏悔书里特别提到,自己违法犯罪的直接动因是私欲膨胀。“人事安排突生变化时,我内心深处完全从个人私利出发考虑问题,既然在这条路上得不到连续,就走做企业赚钱这条路。于是贪欲开始冒头,并且不断膨胀。”当“官途不顺”时,陈建设想到的不是更努力地工作,而是歪门邪道,要尽力把所谓的“人力资本价值”转换成现实的资本价值,仅仅是为了“自己和家人后半辈子能过上富足舒适的生活”。在这样贪婪与自私的价值观的诱导下,陈建设一步步滑向了堕落的深渊。

陈建设最终选择了主动投案自首。这也从侧面说明,党组织的态度一向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主动投案的腐败官员,一般会选择从轻处理。事实上,不论是退休多年后主动投案,还是海外逃亡者选择自首,都彰显了从严治党、依法治国的精神。正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陈建设的腐败案例,再次说明,任何人都不要去挑战党纪国法的底线,践行党员干部的初心,恪守党纪国法的要求,是为政者始终要坚持的事情。

资料来源:中纪委网站、中国纪检监察报等

编撰/黄帅 编辑/苍南

【编辑:苍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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