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的力量|优秀传统文化公开课征集方案

2019-04-15来源:中青在线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由教育部主办、中国青年报社承办的“传承的力量”——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果展示活动,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以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元旦、五四青年节、教师节、国庆节等现代节日为契机,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不断增强民族历史文化传承和国家认同,培育深厚的民族情感。为进一步推动此项工作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全国各大、中、小学校,征集优秀传统文化公开课。

一、公开课主题

传承的力量

二、征集时间

2019年4月16日~2019年6月30日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承办单位:中国青年报社

网络支持平台: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App

四、征集要求

(一)公开课以各省(区、市)教育厅推荐本省优秀教师为主讲人录制公开课。

(二)公开课内容应着重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校园的传承,把传统文化的传承作为主要内容,可以结合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和元旦、教师节、国庆节等现代节日所特有的节日文化、地方民俗等特色展开。

(三)公开课根据课程内容,可以是教师授课形式,也可以是教师与学生互动学习的形式。可选择在室内或户外拍摄。

(四)公共课视频格式:

1.时长:公开课为20分钟/集,提交的公开课可以为一集的展示课,也可以是多集的专题课(集数不限)。

2.视频短片分辨率:1920×1080,编码:H264,码率:9000kpbs以上,格式mp4格式。

3.字幕:简体中文。

4.语言:中文标准普通话。

5.画面要求:画面清晰整洁,除配有与内容相关的字幕外,不再添加其他内容和logo等。

6.声音要求:公开课声音须清晰、无杂音。

五、公开课申报办法

(一)面向全国各级各类学校进行征集。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认真组织本地区教育系统的公开课推荐工作。每个申报的公开课视频作品都应配套填写该公开课报送信息表,将公开课视频作品与公开课报送信息表合并一个文件夹,保存在U盘或移动硬盘内,通过中国邮政邮寄(不接受光盘资料)。

各省推荐的传统文化公开课作品数量不限。

(二)申报截止日期:2019年6月30日。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海运仓2号中国青年报社媒体策划部,李楠 010-64098416

联系方式: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杨森,010-66096150;中国青年报社媒体策划部李楠,010-64098416;

(三)本次征集不退稿、不退存储介质。投递的公开课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缺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报送者自行承担。主办方拥有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四)凡因提交信息不全而影响联络的,视为自动放弃展示资格。

六、注意事项

(一)所录制公开课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学校体育艺术教育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真实自然的校园教育生活。

(二)参与征集的公开课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投稿者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

(三)来稿版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活动主办方、承办方有权对征集公开课作品公开发表、结集出版、播出推送、展览展示等,并拥有改编权限。

(四)本公开课征集方案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公开课征集方案的所有规定。

七、时间安排

(一)4月16日~6月30日:各省级教育厅组织提交公开课作品。

(二)7月中旬起,经主办方审核后的公开课,将在中国青年报全媒体传播平台“传承的力量”chuancheng.cyol.com网络专题、中青报App客户端“传承的力量”栏目、中青报微博及中国青年报微信公众号进行集中展示。

八、组织及传播

(一)本次公开课征集由中国青年报社负责统筹协调开展。

(二)征集到的优秀公开课将择优在中国青年报全媒体传播平台“传承的力量”chuancheng.cyol.com网络专题、中青报App客户端“传承的力量”栏目、“传承的力量”和“传承的力量大”双微博话题、教育部网站播出,并拟结合重大活动及重要节日进行播出展示。

附件:

【编辑:于璧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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