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油烟机需返厂诈骗老人获刑有期徒刑11个月 并处罚金2000元

2018-12-27来源:北京晨报网 作者:颜斐

  王某以清洗、维修抽油烟机、灶台等名义,上门骗取多名老年人财物共计1.8万余元。近日,顺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据指控,王某伙同他人以清洗、维修抽油烟机为名招揽顾客,在上门服务过程中,谎称被害人油烟机、灶台损坏需要返厂维修或更换,以提供廉价油烟机、灶台收取押金或直接销售方式骗取被害人钱款。自2016年12月至2017年9月,王某以上述方式骗取多名被害人共计18980元。王某后主动投案,赃款已被挥霍。

  在案证据显示,王某在上门服务过程中,会将厂家售后服务热线贴至抽油烟机或灶台上,该电话实为其团伙成员的电话号码,当被害人联系售后时,最终还是会联系至被告人处,从而导致进一步被骗。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王某虽系主动投案,但到案后仅供述了部分犯罪事实,不能构成自首。王某诈骗老年人财物,法院酌情对其从重处罚。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责令王某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北京晨报记者 颜斐

【编辑:唐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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